中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招聘12人公告
中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招聘12人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2人1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05/23起

中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公司”)成立于1985年,是中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耕工程施工建设、环保建材及新型材料三大核心板块,并重点培育下属中山市路桥新力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山市路桥益材科技有限公司,持续做强做优做大施工建设产业链,提升集团施工建设板块核心竞争力。


根据公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员工,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均按职业经理人要求管理,招聘岗位如下:


二报名条件


(一)基础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实绩突出;


2.遵纪守法,诚信廉洁;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4.具备国家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要求。


(二)任职条件


具体任职条件与岗位职责要求,详见《中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专业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曾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等环节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7.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8.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9.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受到禁入限制方式责任追究处理的;


10.本人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11.根据有关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根据报名条件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应聘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ZSLQJS1991@163.COM),邮件名称使用:姓名+应聘单位+应聘部门+应聘岗位,不接受其他形式投递。应聘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中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应聘申请表》和《中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应聘人员信息表》(详见附件2、3),填写后请打印、签名、扫描(电子文档及扫描件均需发送,文件命名方式:姓名+应聘XX表+应聘单位+应聘部门+应聘岗位);


2.个人简历(含应聘人员过往工作履历情况、从业企业规模、个人岗位职责、管理的团队规模、业务体量、业绩及经济绩效、业内社会认可度等情况,文件命名方式:简历+姓名+应聘单位+应聘部门+应聘岗位);


3.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


4.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内院校就读的须提供学信网学籍材料,国(境)外院校就读的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5.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等证书扫描件,需提供官网证明信息;


6.任职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上述材料显示必须清晰、完整,并按要求标好序号及准确命名(如:姓名+本科毕业证书+应聘单位+应聘部门+应聘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应整理为一个压缩包文件后上传(压缩包命名方式:姓名+应聘单位+应聘部门+应聘岗位)。应聘人员资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须在收到反馈意见后按时补充,逾期未提供的视为放弃报名。


(二)报名时间


报名截至招聘到合适人选之日为止。


(三)资格审查


1.工作人员根据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合格的可进入综合考评。资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须在收到工作人员反馈意见后按时补充提供,逾期未提供的视为放弃报名。


2.应聘人员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与事实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有关资格。


(四)考试时间


经审查无异议,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发布考试通知。


四综合考评形式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初试)和面试(复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考评。其中,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面试以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背景调查


根据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要求,对入选人员开展背景调查,出具调查报告,调查内容包括身份信息、教育背景、人事档案、个人征信、体检情况等。


调查过程中发现有影响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符合录用条件、不配合调查或自愿放弃考察的,取消录用资格,重新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至低确定考察对象或另行招聘。如考察对象未能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可与考察对象签订《承诺书》说明情况,后续一经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信息存在较大差异,立即取消录用资格。


六公示与录用


(一)按相关规定和条例办理公示等手续。


(二)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发出《录用通知书》。


(三)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及开展任职谈话等工作。


七薪酬福利待遇


根据公司薪酬制度相关规定发放。


八其他说明


(一)招聘期间,公司将以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有关事宜,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在未发布正式面试通知前,不接待应聘人员来访。


(三)被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任相应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3.放弃聘用资格者;


4.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九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60-88633127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本公告由中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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