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4个岗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师资队伍扩充与建设,保障幼儿园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提前储备2024年秋季学期公办幼儿园人才力量,现将深圳市光明区荟城幼儿园7月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PART01招聘岗位
办公室主任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
2.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专业:不限
4.资格证: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工作经验:具备3年及以上公办幼儿园年级组长及以上岗位或民办幼儿园主任及以上管理工作经验。
教研员
条件一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
2.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专业:本科或研究生的专业至少有一个为学前教育专业;
4.资格证: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工作经验:具备4年及以上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经验,且具有2年及以上年级组长及以上岗位教学管理经验,有主持区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参与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有论文发表或参与书籍出版。
条件二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
2.学历:研究生学历;
3.专业:本科或研究生的专业至少有一个为学前教育专业;
4.资格证: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工作经验:具备1年及以上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经验。
条件三
1.年龄:30周岁及以下;
2.学历:研究生学历及相对应的学位;
3.专业:本科或研究生的专业至少有一个为学前教育专业;
4.资格证: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工作经验:无。
PART02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8月(入职前)以前取得报考岗位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入职前)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4年7月5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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