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2026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和公证员公告
灵台县2026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和公证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1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5/20 08:30-2026/5/26 18:00

为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效能,根据省委政法委、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全省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司发〔2024〕113号)文件精神及《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和公证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面向社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面试、政审、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9名,公证员2名。同时,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建立后备库。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等详见《灵台县2026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公证员岗位表》(附件1)。


通过灵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ngtai.gov.cn/)、“灵台司法”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的各类信息(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时间、地点以及笔试、面试成绩等)均在灵台县人民政府网、“灵台司法”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20日--2026年5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灵台县司法局206办公室


3.资格初审:报名时须提交以下相关证件和材料(除证件原件外均为A4纸格式):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下载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3)本人近期一寸同版红底免冠照片4张(背面需标清姓名);


(4)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提供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与本人页)、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各1份。


(6)《灵台县2026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公证员报名登记表》、《灵台县2026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公证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各1份、《灵台县2026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公证员电子版报名信息表》。


4.报名比例: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


5.注意事项: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证员招聘无笔试环节,其他程序与司法协理员一致。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等。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将通过灵台县人民政府网、“灵台司法”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笔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灵台县司法局组织对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考生在报名时提交的资料再次进行审查,需要考生重新提交相关证件原件或说明有关情况的,考生应按通知的规定时间提交,如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资格,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公证员按资格复审合格报考人数进行面试,司法协理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其中,司法协理员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法学类专业毕业生,有政法工作经历人员(含警务辅助人员、书记员等)在笔试中加2分,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人员在综合成绩中加4分。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具有司法行政相关工作经验人员或具有法学专业学历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如同时具备优先聘用情形或均无上述情形,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需加试面试一场,按加试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范围。主要考察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核。不按规定参加考察的,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灵台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与县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为司法协理员、公证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属于在职人员的,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劳动纠纷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签订合同。所有拟聘用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同时,按照综合成绩排名1:1建立司法协理员、公证员后备库。待岗位空缺或有新的招聘计划时,按照排名顺序进行体检、考察、政审并补充聘用,后备库人员后备期限为2年。


司法协理员职责任务。1.协助开展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普法依法治理、法治文化建设等基层法治建设工作;2.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教育帮扶及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3.协助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指引、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站点运营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4.协助开展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综合业务、执法协调监督及重大事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5.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及司法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公证员职责任务。1.依法办理各类民事、经济、涉外等公证事项,出具合法有效的公证文书;2.提供公证法律咨询、业务指引,开展公证法治宣传;3.参与公证质量管控、争议处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4.服务全县法治政府建设,为政府重大决策、项目建设、合同审查等提供公证法律服务;5.完成县司法局及县公证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司法协理员。1.基本工资:每月3000元。2.工龄工资:工作每满1年,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从次年起月基本工资增加50元;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从次年起月基本工资增加100元。以签订聘用合同年限为准,曾在其他单位聘用上岗的年限不累计计算工龄工资。3.绩效工资:每月300元。按规定缴纳“五险”。


公证员。1.基本工资:每月3500元。2.工龄工资:工作每满1年,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从次年起月基本工资增加100元。以签订聘用合同年限为准,曾在其他单位聘用上岗的年限不累计计算工龄工资。3.绩效工资:每月500元。按规定缴纳“五险”。


考生被聘用后,聘用期限一般为3年,聘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办理续聘手续;如果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出现违纪违法行为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劳动关系。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公布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33-3621311(灵台县纪委监委)


咨询电话:0933-3621743(灵台县司法局)


咨询和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公告由灵台县司法局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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