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9人16个岗位
根据《定西市人才引进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等规定,现就定西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度第一批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岗位
此次人才引进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定西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第一批引进人才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引才的对象、条件及程序
(一)引进对象
往届毕业生和2026年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通过考试考核及资格复审后签订《定西市2026年第一批引进人才就业协议书》,并按规定时间入职;2026年应届毕业生通过考试考核及资格复审后签订《定西市2026年第一批引进人才就业协议书》,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入职。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自愿到学校工作。
2.满足引进岗位所要求的院校、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条件,且各学习阶段均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博士研究生38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2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级职称人员45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人员35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医学类副高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取得多个学历学位的按照主修专业报名,取得不同层次学历学位的按照最高学历学位报名。
5.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引进计划、岗位条件限制,采取单列考核、“一事一议”方式引进。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需取得全省有效职称,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6.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具有最新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可报考《需求计划》中符合学历、学位、专业方向和其他条件的所有岗位。
7.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引进: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定西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含项目人员);定向生、委培生未履行定向就业或委培协议的;定西市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录用或人才引进已签约,暂未发文招聘到岗的(不含临聘人员);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签约后放弃、辞职、服务期内解聘等未满三年的;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考察及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引进情形的;现役军人;在各类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法律法规或者政策文件有明确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