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1人49个岗位
为深入推进“人才赋能”工程,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投身高质量发展新陇南建设,根据《陇南市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办法(试行)》(市委人才小组发〔2025〕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为市、县(区)党群政府口事业单位公开集中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本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是指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是指具有原“985”“211”高校本科学历学位,以及其他“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流学科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学位的人员。引进人员均须符合引进条件和岗位条件的具体要求。本次引进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未完成引进计划的专业技术岗位,纳入年度《陇南市急需紧缺人才专业目录》,据此开展后续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
二、引进名额
本次人才引进全市共有42个党群政府口事业单位设置岗位49个、计划引进51人,其中市直事业单位25人、县(区)事业单位26人;按行业分党群口事业单位6人、政府口事业单位45人。引进岗位列表详见附件。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三)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院校、专业、年龄等条件: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30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90年3月30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5年3月30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研究生专业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设置的规范称谓及专业代码执行,高校自设或特设专业、交叉学科专业以教育部核准备案的专业名称执行;本科生专业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设置的规范称谓及专业代码执行。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