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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武威市2026年第二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甘肃省武威市2026年第二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招聘224人186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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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21 -2026/10/20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武威市决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共设置岗位186个,计划引进人才224名,岗位要求、报名邮箱及咨询电话详见《武威市2026年第二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二)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和其他条件。

(三)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8周岁以下(1987年9月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武威市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2.现役军人;

3.服务期内各类订单定向生;

4.引进后即与用人单位形成回避情形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

6.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7.被开除公职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于2026年9月21日—10月20日登录武威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gswuwei.gov.cn)查询本公告及《武威市2026年第二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附件1),填写报名表(附件2),将报名要件(pdf格式)打包发送至招聘岗位对应的报名邮箱,文件夹以“姓名+岗位代码”命名。2027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要件为报名表、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相关资格证书;非2027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要件为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在职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要件,对网上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对资格初审情况进行反馈,通知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按程序参加考试考核。2027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7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包括教师资格证、医师资格证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可延期至2027年9月30日。非2027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和其他证书须在报名时提交。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以面试考核为主。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比例低于15:1的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比例超过15:1(含)的岗位增设笔试环节,按岗位引进计划1:5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

1.笔试考核。笔试考核突出政治标准,主要测查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基本能力以及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笔试成绩为百分制。

2.面试考核。面试考核以《武威市2026年第二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附件1)所列岗位对应的方式进行,成绩为百分制。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政治素质、专业技能、求职动机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等。

笔试、面试考核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3.综合成绩确定。

未增设笔试环节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增设笔试环节的岗位,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四)资格复审

根据综合成绩,按岗位引进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其中:

1.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引进人数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应达到85分,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未增设笔试环节的岗位通过加试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增设笔试环节的岗位先按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加试均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资格审核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五)现场签约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选,签订引才协议书。拟引进人选因个人原因放弃签约的,个人书面承诺后取消签约,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签约。

(六)体检考察

拟引进人选须参加体检、考察,体检参照新录用公务员标准执行,重点考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信息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或调动手续。


四、政策待遇

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占用所在单位事业编制,执行事业单位现行工资标准,并按对应条件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专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由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3万元的政府津贴。

(二)引进人才在武威购房,按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专家15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7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3万元的标准,由财政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三)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由政府统一安排过渡周转人才公寓。占用市直部门编制的入住市上人才公寓,占用县区编制的入住县区人才公寓,5年内免费居住。周转公寓无法满足需求时,5年内按照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专家每月2000元,“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和副高级专家每月1500元,“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每月800元的标准发放人才租房补贴。

(四)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属于夫妻跨市两地分居的,根据其配偶身份性质协调调入或安排到相应性质单位工作。

(五)引进到市、县区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并选派到企事业单位服务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服务期3年。服务期间人事关系、转正定级、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工资调整、教育培训等由市、县区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负责办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安排到市、县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自愿在企业工作的鼓励在企业任职。

(六)引进到民勤县、古浪县、天祝县工作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从引进之日起5年内由所在县财政每年发放1万元工作补贴。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后,应保持通讯畅通,未按要求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核、体检考察的,取消相应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本次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武威市引才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5—211117921119292234073

监督电话:0935—2210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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