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2个岗位
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和《关于调整全省留置看护队伍管理体制的意见》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队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10名,同时从本次未聘用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序建立后备人员库10名(有效期1年),1年内流失缺员从后备库中递补。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庆城县户籍(公告发布前迁入);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5年10月至2007年10月期间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放宽至高中);
5.性别为男性;
6.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红绿色盲,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无听力障碍、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净身高不低于170cm,双眼矫正视力4.8及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7.已与有关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在职人员,考察合格后需提供原用工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证明。
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聘用: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配偶、子女;
2.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3.退役军人;
4.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所规定的具有其他优先聘用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其中报名、资格初审、笔试、体能测评、面试等考务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一)发布公告
通过庆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庆城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https://www.sydwzk.cn/gsqcxfj2025。报名时间定于2025年11月10日8:30至11月14日1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名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注册登录账号(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需妥善保存)。登录后,仔细阅读报名须知,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逐项填写信息并上传附件,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提交报名申请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18:00。
2.网上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申请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于提交申请次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5日18:00。
3.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报名费为15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6日18:00。未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另行通知。打印中遇到的问题,请拨打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联系解决。
5.注意事项。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报名申请中的相关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名条件,报名申请提交并通过初审后,不可更改。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间120分钟。
1.科目与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与公安业务相关的法律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等内容。
2.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地点为准。
3.考试要求。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具体查询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出现末位名次并列的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打印);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退役军人提供)等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者提供,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
4.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现场资格复审时,将对应聘人员的户籍、年龄、学历等材料进行复核,对净身高(脱鞋测量)进行筛查,达不到报名条件者取消复审资格。因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各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评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
体能测评内容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具体要求如下:
1.体能测评内容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
2.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00米跑只测评1次。
3.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者,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因自身身体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1.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肢体协调能力及仪容仪表等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成绩不评分,面试结论为合格或者不合格。
3.参加面试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在面试通知书中载明。
(七)综合成绩确定
以笔试成绩及体能测评、面试结果为综合成绩确定依据,其中体能测评、面试只取成绩合格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通过庆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庆城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
(八)体检
1.根据应试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项目除身高、视力外,其他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拟招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需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和复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承担,体检时须提供本人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4.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按岗位综合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5.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根据辅警管理相关规定,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办法》,结合聘用条件,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突出政治素质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考察者,按岗位综合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庆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庆城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证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十一)聘用与培训
聘用人员签订《警务辅助人员聘用合同》,参加入职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本次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最低服务期限1年,未达到最低服务期限主动离职的,由个人承担培训费和服装费。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二)建立后备人员库
本次未聘用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序建立后备人员库10名,待岗位出现空缺时,经本人申请进行体检,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有效期为1年。
四、薪酬待遇
1.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为合同制工作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
2.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庆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住房公积金按规定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缴纳。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和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等通知要求,通过庆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庆城公安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因应聘人员未及时关注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应聘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各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事宜,因通讯不畅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本次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对本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平时由县公安局作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使用,有看护任务时在留置场所执行看护任务。
监督电话:0934—3222238(庆城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报名咨询电话:0934—5994028(庆城县公安局)
0934—3269806(庆城县人社局)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7693292952
咨询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