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8人2个岗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守护绿水青山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当前矿区治安管理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警务运行效能,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徽县公安局为通天坪中心警务室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计8名,其中招聘退役军人4名,因工作特殊性,仅限男性。(以下简称“辅警”),由公安局统一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8名,其中招聘退役军人4名。具体详见《徽县公安局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简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2.热爱公安工作,自愿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能保守工作秘密,听从命令、服从指挥。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专业不限。
4.限男性,具有徽县户籍(2025年10月13日前迁入)。男性净身高不低于1.68米,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90年10月13日至2007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双眼矫正视力在4.9及以上,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退役军人,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具有其他优先聘用情形的人员。
7.已与有关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在职人员,考察合格后需提供原用工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严格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陇南徽县人社局、徽县公安局、陇南市人力资源市场等相关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组织报名
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在电脑端点击报名链接(https://exam.zhaokaocn.com:31152/examinee/gsrl)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0日(星期一)上午8:00至2025年10月22日(星期三)下午17:00,共计3天,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在规定时间内点击报名链接(https://exam.zhaokaocn.com:31152/examinee/gsrl)进行报名,注册登录账号(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登录后,仔细阅读报名须知,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按要求逐项填写信息并上传附件,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网上报名附件所需材料原件照片:①近期1寸同底彩色照片、②身份证(正反面)、③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④毕业证书、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PDF版带二维验证码且在有效验证期内的)、⑥退役军人需提交退伍证。
3.网上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1)查询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可于报名次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网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3日(星期四)17:00;
(3)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对伪造、变更、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4)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对岗位要求的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拨打0939-5924507、0939-7539382、0939-8236252联系;报名技术问题咨询,请拨打0931-8722309联系。
(三)网上缴费
参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公务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3〕800号)收费标准,符合条件的拟报考人员,需缴纳考试报名费150元,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1.缴纳费用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星期五)17:00;
2.注意事项: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是联系应聘人员的重要途径,应聘人员需保证手机畅通且中途不得更换联系方式,如因错填、中途更换联系方式、手机欠费、不在服务区、信息拦截、信息删除等个人原因导致网上缴费失败以及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等。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占考试总成绩的60%。
2.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4.携带证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应聘人员,应提前在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五)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出现末位名次并列的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
1.现场资格复审:对应聘人员的户籍、毕业证书、年龄、退役证等相关证明资料进行审查,对身高(脱鞋测量)、体重进行初步测量和测试。在现场资格复审环节中,达不到条件者取消复审资格。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本人放弃资格复审的空缺名额,按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2.资格审查地点:徽县公安局特警大队
3.资格复审时间:将以公告的形式在陇南徽县人社局、徽县公安局、陇南市人力资源市场等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①近期1寸同底彩色照片4张、②身份证(正反面)、③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④毕业证书、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PDF版带二维验证码且在有效验证期内的)、⑥退役军人需提交退伍证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六)面试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2.携带证件: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单、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3.考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的总成绩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
(七)体能测评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在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后另行通知。
2.测评内容: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体能测评具体项目如下:
男子组: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3.携带证件: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4.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必须全部参与,任意一项不达标或者放弃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因自身身体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体能测评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八)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及体能测评结果,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内容: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及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政审环节,应聘人员填写考察政审表,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及公安机关出具查询结果并盖章确认。政审不合格的,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及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考察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则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资待遇
原则上,本次聘用的辅警将分配至通天坪中心警务室工作,三年内不变更岗位。工资待遇按照陇南市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印发陇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组成,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规定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交纳。基本工资确定为2800元/月,工龄工资每满一年按50元/月的标准依次累计,落实值班工资、绩效工资、层级工资。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此次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公示等事宜,在陇南徽县人社局、徽县公安局、陇南市人力资源市场等微信公众号发布,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准时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应聘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通讯不畅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聘用考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不委托任何机构举行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本人因自身原因放弃考试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徽县公安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徽县纪委0939-7521924
政策咨询电话:
县公安局0939-5924507
县人社局0939-7539382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722309
徽县人社局温馨提示: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培训辅导班,也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来源:徽县公安局
监制:田震审核:刘永斌编辑:雷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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