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云南-昆明市-招警-派遣/临时/购买服务等-2026-劳务派遣-体制内直签非编-云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

云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云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招警信息

招聘45人4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14 09:00-2026/8/18 18:00
笔试时间
2026/8/25 09:00-2026/8/25 11:00

根据《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规定,云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招聘岗位为协助民警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的勤务警务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共设置招聘计划45个,具体招聘计划详见《云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附件1)。招聘岗位工作地点位于云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一至五支队管辖高速公路路段,具有野外工作属性,且需要集体住宿、参与24小时值班备勤。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1年8月至2008年8月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5.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简章》。

招聘岗位对专业技能有特殊要求的,应聘人员应当符合相关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或英雄模范;

4.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云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由云南立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在“云南招聘网”发布(网址:电脑端https://www.ynzp.com;手机端https://m.ynzp.com),后续有关招聘信息统一在“云南招聘网”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报名、线下审核方式开展。

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可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点击公告上的网址链接或扫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线下审核→审核通过→发放准考证。

未完成线上报名不能参加线下审核;若仅完成线上报名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线下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无准考证不得参与后续考试。

2.线上报名

时间:2026年8月14日9:00至8月18日18:00。

线上报名链接:https://f.wps.cn/g/EXHEF7Iy/

线上报名二维码:

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扫描件须以图片形式JPG或JPEG上传,每张图片大小不得超过300K。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必填);

②岗位所需毕业证或学位证扫描件(必填);

③诚信承诺书(必填,附件3);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必填,准驾车型C1及以上);

⑤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证书(选填);

⑥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若存在此类情况必填);

⑦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选填)。

3.线下审核

时间:2026年8月19日9:00至8月20日18:00。

地点:昆明市五华区红云路天骄北麓9栋90号。

线下审核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

②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

③报名表(附件2,需粘贴照片,报名序号现场填写);

④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⑤《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正本及副本);

⑥近期免冠1寸白底彩照3张(照片背面写姓名);

⑦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公章);

⑧符合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的证明材料(未提供视为不符合优先聘用条件);

⑨需要提交的其他专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⑩诚信承诺书(附件3)。

上述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原件供信息核对使用,复印件收取后不予退还。

4.准考证发放

线下审核合格人员将现场发放准考证,请考生注意体能测评、笔试及后续各招聘环节均需出具身份证及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5.有关要求

①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电话、现场投递或邮寄材料报名;

②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③报考人员个人电子照片(禁止使用美颜、滤镜等功能拍照上传)确认上传后无法更改,因照片非本人、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进入考场、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④报名时,报考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报名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⑤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后,其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⑥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⑦在报考过程中如因报考人员个人信息不正确或通信工具不畅通造成无法联系上报考人员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体能测评

1.时间:2026年8月22日8:30(考生8:30前进入考场,9:00后不得进入考场)。

2.地点:云南警官学院(昆明市五华区教场北路249号)。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要求执行,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4.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主动放弃。体能测评实行单项淘汰制,体能测评项目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人员参加笔试,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名单在“云南招聘网”(https://www.ynzp.com)公布。

(四)笔试

1.时间:2026年8月25日9:00—11:00。

2.地点:云南警官学院(昆明市五华区教场北路249号)。

3.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笔试。

4.考试范围:时事政治、云南省情、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共120分钟,满分100分)。

5.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如因特殊原因延后或改期考试,将在“云南招聘网”(https://www.ynzp.com)发布进行公告通知。

6.笔试成绩。笔试阅卷结束后,由云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研究确定各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云南招聘网”(https://www.ynzp.com)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

7.正常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规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日内(含公布当天)向云南立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查疑。

(五)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要求和资格条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计划招聘人数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比例低于1:3的招聘职位,按照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或学位证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正副本复印件;

4.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公章);

5.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证书复印件;

6.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的证明材料(若存在此类情况);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面试等相关要求详见“云南招聘网”(https://www.ynzp.com)公告。

(六)面试

面试时间及具体事项将另行公告。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

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面试成绩在“云南招聘网”(https://www.ynzp.com)与综合成绩一同公告。

(七)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成绩在“云南招聘网”(https://www.ynzp.com)公告。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和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政治考察的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情形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然后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文件组织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有关规定和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有关办法实施。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

(十)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指定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职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报考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递补

本次招聘建立后备人员储备库,后备库有效期为1年。体检、考察、聘用阶段因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计划空缺的,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岗位空缺数和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递补顺序与首次确定体检人选标准一致。

结合岗位空缺和人员需求,视情况开展招聘递补工作。


六、工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和层级晋升管理的薪酬制度,按规定享受“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配发工作服装。工资待遇实行层级化管理,按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发。试用期间,按照正常薪资的80%发放。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体能测评、笔试、面试、资格复审等时间及地点以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委托的人力资源机构发布的公告为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报考人员请勿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三)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提供材料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违反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以及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必须提供学历证书、岗位所需的证书原件、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社会保险停保证明材料(在职人员),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存在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对已签定劳动合同的,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并列入“黑名单”。

(七)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知,所有事项凡在网站公告即视为报考人员已经知晓,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看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八)如遇特殊情况,造成本次招聘的相关安排、程序等发生重大变化,将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

0871-65160662(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监督电话:

0871-63052386(云南省公安厅干部人事处)

0871-65025158(云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纪委)

附件:1.云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2.云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3.诚信承诺书

云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

2026年8月12日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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