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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红星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酒店经理层成员公告

新疆红星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酒店经理层成员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10/21 -2026/10/30

为进一步加强新疆红星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酒店经理层队伍建设,落实市场化选聘和契约化管理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新疆红星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酒店总经理岗位,选拔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高素质经营管理人才,不断激发公司内在活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感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经营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不断集聚优秀经营层成员加入公司改革发展各项事业,努力打造公司高质量发展的人才高地。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权利与责任义务相统一原则;

(四)坚持激励与监督约束并重的原则;

(五)坚持分类退出的原则。


三、选聘职位及职位要求

(一)选聘职位

新疆红星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酒店总经理1名。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保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具有搞好国有企业的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维稳戍边职责使命、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熟悉疆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

(3)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熟悉现代企业管理,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强,在同类岗位上取得优良的工作业绩;

(4)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5)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①凡有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企业相关管理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②在过往任职期间,因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④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犯罪情节较轻免予处罚的;

⑤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⑥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⑦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⑧受纪律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⑨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适合担任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2.岗位职责及任职资格

具体见附件1《新疆红星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酒店经理层成员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3.特别优秀的条件。应当德才素质突出、市场和职工认可度高,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重大专项、重大改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

(2)在市场开拓前沿、经营困难企业工作业绩突出;

(3)在其他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业绩特别显著。


四、工作程序

本次选聘主要程序包括:公布选聘职位、报名和资格审查、综合能力测试、面试、核算总成绩、确定考察对象、背景调查、体检、递补、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协商经营目标、聘用签约等程序。

(一)公布选聘职位

本方案经集团公司相关会议研究审核通过后,由新疆红星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公告。选聘公告通过网络平台发布10天。

(二)报名、前置初筛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1日―2026年10月30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可到各网络平台下载相关资料。

报名的人员请将报名表、承诺书(签字扫描)、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汇总表、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任职证明材料等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169353995@qq.com,邮件主题标注“职位+姓名”。

3.资审前置初筛。本次招聘资格初审实行前置初筛机制,按照“前置梳理、硬性筛查、择优筛选、交叉复核、结果告知、规范存档”的闭环流程开展,全面严把报名入口关,提升招聘工作精准度与规范性。严格对照岗位招录年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资格证书等硬性条件开展首轮筛查,对条件不符、材料缺失、信息不实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对初审合格人员,综合从业经历、资质荣誉、岗位适配度、到岗条件等要素择优筛选,按规定招聘比例确定正式资格审查入围人员。建立初审工作台账,全程留痕、杜绝疏漏。

4.资格审查。按照选聘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由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任职证明等材料,按岗位具体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违法违纪情况的,即取消资格。

按照不少于1:3比例进行综合能力测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要求,由选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保留该岗位选聘。

(三)综合能力测试。采取闭卷形式,测试语言文字综合分析能力、数量关系的理解与计算能力、逻辑判断推理能力、基本知识、资料分析及判断能力等,满分100分,占权重40%,答题时间60分钟。笔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四)面试。根据应聘职位,重点测试应聘者的沟通协调、计划组织、逻辑思维和临场应变等综合能力,以及与职位要求相匹配的专业能力。面试总分100分,权重占60%,面试内容包括演讲和现场答辩(时间不超过30分钟)。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1.应聘演讲。应聘人员按照抽签顺序依次演讲,演讲内容主要包括应聘动机;对应聘岗位职责理解;工作思路;工作经历;个人应聘此岗位优、劣势分析。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现场答辩。应聘者完成应聘演讲后,评委针对应聘岗位及演讲内容提出若干个问题,应聘者予以回答。

(五)核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得分x40%+面试成绩得分x60%,由高到低排序,形成应聘成绩汇总表,选聘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签字确认。

(六)确定考察对象。根据应聘者笔试面试成绩总和由高到低依次排名确定考察对象,并按照不少于三个工作日进行公示。

(七)背景调查。成立背景调查组,通过到原工作单位查阅档案、调阅资料、座谈、走访等形式重点考察入围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及廉洁等情况。经认定,同一职位所有考察对象均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可取消该职位的选聘。考察评议结果报领导小组审议。

(八)初步确定聘任人选。根据总成绩和考察结果,提出初步拟聘任人选,由选聘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九)体检。以职位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在与应聘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应聘者聘用资格。

(十)递补。在体检环节之前,若有应聘人员不符合要求或主动放弃本次应聘的,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应聘人员,体检环节应聘人员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

(十一)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根据综合能力测试、面试和背景调查等相关情况,综合考虑考察对象的各方面情况,由公司党委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

(十二)聘用签约。公示期间未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况的,由新疆红星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与拟聘人员协商工作责权、考核目标等相关事项,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相关法律文书。


五、管理和待遇

(一)聘用期限

市场化选聘人员首次聘用一般不超过3年(含法定试用期)。一年期满,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评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任,聘任协议终止。任期届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并重新签订聘任协议。

(二)薪酬待遇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及时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审查、考试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或取消录用资格。监督电话:0902-2373867。

附件:1.新疆红星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酒店经理层成员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2.新疆红星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酒店经理层成员承诺书

3.报名表

附件2:新疆红星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酒店经理层成员承诺书.docx

附件3: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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