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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28人22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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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7 -2026/9/21 18:00

为加快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人才储备培养,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政办规发〔2023〕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矿山救护、职业健康、康复、医养于一体的三级乙等综合医院,由总院、3家所属医院及1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组成。医院始建于1967年,前身为宁夏煤炭总医院,2010年正式更名,2020年挂牌宁夏职业病防治研究所,2024年获批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儿童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医院编制床位1348张,拥有研究生导师、“塞上名医”等优秀人才,服务辐射银北及蒙西近100万群众。心血管内科、职业病科、骨科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率先开展多项复杂诊疗技术,拥有大容量肺灌洗等特色技术。

医院深化多区域医疗协作,柔性引进19个高水平专家团队,拥有多项专业资质并承担多个院校教学任务。先后荣获“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未来将全力建成省级医疗中心,推进治理现代化,助力健康宁夏建设。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和专业匹配、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与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适当简化程序相结合。

(三)坚持上级主管部门宏观管理与医院具体落实自主招聘工作相结合。


三、招聘计划及对象

本次招聘共设置22个岗位,面向全国范围内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名,全部为事业编制,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

4.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7年9月7日至2008年9月7日期间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的,即1990年9月7日以后出生,应聘者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

7.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8.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的;

9.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10.现役军人;

11.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有回避情形的岗位;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9月7日。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http://wsjkw.nx.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s://www.nxdwyy.cn)。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21日18:00(以提交报名表显示的发送日期及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考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即可),每名报名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1)网络报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扫描二维码进行网络报名(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扫码提交),每人仅能申报一个岗位。报名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因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即可报名)

(2)现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可前往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鸣沙路石嘴山日报社对面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403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0952-3817245。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核方式,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医院官网将发布资格审核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官网,医院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所需资料:报名人员需携带《诚信承诺书》(附件5)、身份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证、历次毕业证、历次学位证、历次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学位验证报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若无法提供合格证书须提供由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开具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成绩合格证明)、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照片2张及《报名表》(附件2)和《资格审核表》一式两份(附件3)。

应聘者如不能现场参加资格审核,可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审核,除须提供相应的资料外,还须提供《资格审核委托书》(附件4)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在资格审查结束时仍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弃权,取消应聘资格。此次招聘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笔试。

1.时间:以医院通知的时间为准。

2.地点:以医院通知的笔试地点为准。

3.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当天请考生准时到场,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盖章合格的《资格审核表》(附件3),开考后10分钟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笔试资格。

4.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经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可减少招聘人数、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岗位,并通过指定网站发布公告。

5.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由自主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整体笔试成绩情况研究确定。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同一岗位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上述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https://www.nxdwyy.cn)公示3日。

(五)面试。

医院于面试前5日在官网发布面试公告,通知面试相关事宜,包括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方式、须携带的证件及其他注意事项。医院将采取打电话、发信息、微信群公告等方式通知应聘者,对于因电话不通等无法取得联系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当天考生按通知时间到候考室报到,逾期10分钟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时,如违反“只报考号,不报姓名”的规定,当场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人选。

1.时间: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以实际发布为准。

2.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多功能厅(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168号)。

3.方式和结构:根据医院实际和岗位需要,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与岗位有关专业能力和技能、技术水平,形式为现场问答。

4.成绩的计算方法: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素质分值占20%,专业知识分值占80%。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应聘资格。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由医院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

(七)体检。

根据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1.体检工作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实施,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对体检工作进行监督。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体检地点及费用:体检地点在本院之外的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或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招考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申请复检的由应聘者承担相关费用,复检只能申请一次。

(八)考察。

1.体检合格被列为考察对象的人员,由医院负责实施考察。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3.考察中如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诚信记录、弄虚作假等行为且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解除处分或超过处分期的除外),并确有事实依据,经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书面确认的,可取消招聘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经医院党委会议研究,报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批准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http://wsjkw.nx.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s://www.nxdwyy.cn)公示7日。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事实后再研究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医院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正式报送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医院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七、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1.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2.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1.拟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其他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研究决定。

(二)因其他重大事项影响导致本次招聘时间、方式等事项调整的,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研究作出合理安排,并在医院官网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对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应聘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参加面试的所有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如果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以及其他可能影响面试公平因素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如果不主动回避,一经查实,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考生要提供正确的联系方式,保持通信畅通,因通信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考生请密切关注医院官网发布的资格审核、笔试、面试、录用等相关通知。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制作也不提供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九、咨询电话及地址

咨询电话:0952-3817245(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人事科)

监督投诉电话:0952-3817218(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鸣沙路石嘴山日报社对面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403室(人事科)、401室(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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