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夏区委党校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宁夏-事业单位-2026-行政事业编-中国共产党宁夏区委员会党校(宁夏行政学院)

中共宁夏区委党校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中共宁夏区委党校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招聘2人2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1/29 -2026/12/31

中共宁夏区委党校(宁夏行政学院)是自治区党委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自治区党委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自治区党委的重要部门,是教育培训干部和党员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


根据校(院)学科建设及教师队伍建设需要,2026年校(院)计划招聘高层次人才2名,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面向全国引进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研究方向的高端领军人才1名,从事马克思主义民族学、马克思主义宗教学、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观、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外生态文明理论研究方向的学科带头人才1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党校(行政学院)工作人员职责;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年龄、专业(技能)及身体等基本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5.法律法规及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高端领军人才(Ⅰ类)

在国内外具有较高学术地位的著名专家,在本学科领域取得突出创新成果和显著业绩,行业影响力大、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的行业领军人才,年龄一般为50周岁以下(柔性引进可放宽至70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

②“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③国家文化英才;

④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⑤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⑥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排名第1位)、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3位);

⑦其他经认定达到自治区B类标准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

2.学科带头人才(Ⅱ类)

学术功底深厚,具有较宽的学术视野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在本学科专业领域有突出学术成果,创新能力强,能够领导本学科在前沿领域开展创新研究或取得创新成果的学科带头人才,年龄一般为50周岁以下(柔性引进可放宽至6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

②国家青年文化英才;

③“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④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⑤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获得者(排名前2位);

⑥省部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排名第1位);

⑦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获得者;

⑧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⑨其他经认定达到自治区C类标准的高层次人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8.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9.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及安排

高端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才引进采取“全年招聘、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全年均可报名。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nxdxrsczp@163.com抄送gccrcw@163.com,邮件标题中注明:岗位名称+本人姓名+毕业院校+高层次人才网,报名成功后与我校(院)人事处进行电话确认。

报名所需材料包括:

(1)《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需本人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相关学历、职称材料;

(3)《主要成果作品统计表》《获奖情况统计表》及相关证明材料(PDF版、发表截图、知网截图);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由组织关系隶属的基层党组织开具书面证明(加盖党组织公章)。

(二)资格审核

由校(院)人事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报校(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三)面试

由校(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校(院)统一组织实施,邀请并接受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体检工作进行监督。体检在公务员录用体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五)考察

考察由校(院)负责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与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组织。

(六)公示及聘用

1.根据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由校(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提交校(院)委会审议后,在校(院)官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公示期有异议的,根据实际情况查证后决定是否聘用。

2.校(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四、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

(1)马老师:0951-6660160、19995189163。

(2)马老师:0951-6660163、13895661661。

2.举报电话

李老师:0951-6660172、17709517505。

3.联系邮箱

nxdxrsczp@163.com抄送gccrcw@163.com,邮件标题中注明:岗位名称+本人姓名+毕业院校。

附件:

1.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xls

3.主要成果作品及获奖情况统计表.xls

2.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4.诚信承诺书.doc

中共宁夏区委党校(宁夏行政学院)

2026年1月29日



职位表.xls
粉笔宁夏
宁夏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