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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消防救援总队特勤支队2026年度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及消防文员公告
宁夏消防救援总队特勤支队2026年度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及消防文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34人9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19 09:00-2026/8/31 17:30

为进一步充实特勤消防救援执勤备战力量,优化队伍人才结构,提升辖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宁夏消防救援总队特勤支队决定开展2026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34名,其中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8名、消防文员6名。岗位信息及资格条件详见《宁夏消防救援总队特勤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具体岗位安排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时调整。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为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常住人口,具有宁夏户籍或持有本自治区各市、县(区)公安机关制发的居住证,落户日期为此公告发布之日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年龄、专业(技能)及身体、心理条件和《宁夏消防救援总队特勤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限男性,年龄为18周岁(含)以上、26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2000年6月1日至2008年6月1日,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消防文员招聘男女不限,年龄为22周岁(含)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1年6月1日至2004年6月1日,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消防救援专业技能和实战经验的特殊专业人才(见附件2),经支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年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专职消防队员不超过32周岁,消防文员不超过36周岁(年龄计算截止至2026年6月1日);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消防救援工作职业要求;

6.国家或消防救援队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对象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下列人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县级以上消防救援部门认定):

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不含辞退、开除);

2.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军人;

3.有1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人员。

(三)不得报考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父母及配偶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其他单位开除、辞(劝)退、解聘的;

9.被列入消防员招录报名系统黑名单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有涉及淫秽、色情、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

12.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资料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8月19日-8月31日(每日9:00-12:00、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程序: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岗位信息表,了解熟悉招聘政策及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携带报名登记表和其他印证材料到宁夏消防救援总队特勤支队办公地点资料提交审查办公室进行报名。

4.报名地点和咨询电话:

报名地点:宁夏消防救援总队特勤支队(银川市兴庆区清和南街彰武巷6号);

咨询电话:0951-3850207、13895484222;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30—17:30,可添加官方微信公众号“宁夏消防救援总队”,后续招聘各环节通知均通过该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材料和要求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需下载填写《宁夏消防救援总队特勤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机填后正反面打印,粘贴一寸白底/蓝底免冠彩照,现场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携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后退还,复印件不予退还):

1.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

2.毕业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学历认证材料(含“高中、中专”),岗位相关资格证书、技能证书(财会、计算机、无人机操作、驾照等);

3.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退役军人、退出消防员提供);

4.消防救援专业技能和实战经验特殊专业人才年龄放宽的书面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符合年龄放宽条件者,需提供相关单位工作证明或社保缴纳记录);

5.个人征信报告(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应为近一个月内打印)和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或网上申请,应为近一个月内开具);

6.招聘办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报考信息及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在宁夏消防救援总队特勤支队及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向招聘单位报告;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开考比例

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对岗位特殊、紧缺专业、学历层次要求高或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四、考核测试

招聘单位以公众号通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参加考核测试,考核测试主要包括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笔试、面试,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签到,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的,视作放弃。

(一)体能与岗位适应性测试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含体能测试(共4项考核)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必考);

消防文员:仅参加体能测试(共3项考核),不参加岗位适应性测试;

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实行量化评分(见附件4),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则测试评定为不合格。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应当场公布。参加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试。对本人或他人的测试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试项目测试情况发生的60分钟内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诉或举报,招聘单位应当场予以受理,逾期不再处理。

(二)心理测试

采取聘请专业机构方式进行测试,统一评分标准,测试结果及时告知报考人员,心理测试原则上仅进行1次。

(三)笔试

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方式,采取纸笔、闭卷考试形式进行,实行量化评分,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内容涵盖时事政治、法律法规、消防业务基础、公文写作、逻辑判断等。在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公众号进行公示。

(四)面试

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线者取消招录资格。主要考查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临场应变等岗位适配能力。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人员签字确认。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1:1比例计算确定,经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实施。


五、政治审查与体格检查

(一)政治审查

考察报考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核查了解报考人员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对于考核测试成绩全部合格的报考人员,招聘办将通知他们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表》(见附件5),并对报考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如本人对政治审查结论有异议的,须在被告知政治审查结果的3日内向招聘单位书面提出复核申请,招聘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复核,复核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体格检查

由招聘办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实施,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须在被告知体检结果的当日向招聘单位书面提出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和体检医院均认为有复检必要的,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报考人员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本次招聘实行全程淘汰制,资格审查、考核测试、政治审查、体格检查中有任意一项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拟聘公示: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各环节考核测试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聘用办理: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法与被聘用政府专职消防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为3年。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试用期管理:试用期3个月,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的有1年以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不设置试用期(由原工作地县级以上消防救援部门认定)。

递补与补录:对在考核测试阶段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因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心理测试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以及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空缺,可以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核测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未按时报到,或在试用期间两个月内退出的,可以从公示的考核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补录,此后不再补录。


七、入职培训与岗位管理

(一)入职培训

所有聘用人员均需参加入职培训(集中培训和岗位培训),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培训时间不少于6个月,消防文员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条令法纪教育、队列训练、基础技能训练、业务技能培训、防火监督和灭火救援基础理论学习等,集中培训期满组织进行结训考核。

(二)岗位分配、试用与备案

集中培训结训考核结束后,按“专业对口、定岗定位”的原则在总队特勤支队机关及所辖队站统一分配。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必须服从分配结果。分配后,继续开展聘用人员岗位培训,由用人单位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需求组织实施。试用期进一步考察聘用人员的道德品质、敬业态度、工作能力、身体状况、档案材料等是否符合聘用条件。试用期满考评合格的,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登记表》(见附件6),1个月内由招聘办进行备案;对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集中培训结训考核不合格或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的,招聘单位应当在试用期满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决定,并书面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聘用人员在试用期了解到工作要求、岗位需求、管理规定等不符合预期或不能适应消防救援队伍执勤训练要求的,可提出离职请求。


八、工资待遇与保障

试用期待遇:试用期发放试用期工资,政府专职队员2800元/月,消防文员2500元/月;因个人原因在试用期内退出的人员按标准缴纳伙食费和被装费。

正式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签订劳动合同后,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按标准发放工资、津补贴;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组成,根据个人工作岗位和绩效考核情况,工资4500元/月至6500元/月不等;统一配发被装,累计工作满1年以上者,享受法定带薪公休假及每年1次免费体检。

福利与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模式,每月轮休6-8天,遇参加重大应急救援、安保任务未正常轮休的视情予以补休;综合素质突出者优先推荐入党、参加骨干培训、专项技能培训;消防文员实行标准工时制,如遇节假日、突发性事件或工作需要,必须参加值勤值班或者加班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补休或调休;年度表现突出、参与重大救援任务有功者,按规定给予立功、嘉奖等表彰;依法参加工会,享受工会相关待遇,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九、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全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监督,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未与任何劳务派遣、中介机构合作;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回避情形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招聘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应当回避情形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实行回避;

(三)报考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监督举报电话:13895484222,工作日9:00-17:30。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有公告、通知均通过“宁夏消防救援总队”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

(二)招聘期间,招聘单位将通过公众号、电话、短信等方式向报名应聘人员核实信息或通知相关事项,请提供常用手机号码并确保畅通,及时关注“宁夏消防救援总队”官方微信公众号,因未关注或通信不畅造成错过相关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者在考核测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扰乱招聘工作秩序及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由宁夏消防救援总队特勤支队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提取方式一: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UPzFed2dQhG8EgygiGDDw?pwd=hbe4提取码:hbe4

附件提取方式二: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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