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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宁夏体育职业学院自主公开招聘博士、硕士研究生专任教师公告
2026年宁夏体育职业学院自主公开招聘博士、硕士研究生专任教师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3人3个岗位

报名时间
硕士研究生专任教师岗位报名时间:2026/06/10-2026/06/22,博士研究生专任教师岗位报名时间:2026/06/10-2026/12/31

宁夏体育职业学院是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特色鲜明的公办全日制高等体育职业院校。学院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体育专业人才。

为加强宁夏体育职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政办规发〔2023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学科建设和专业布局实际,现面向社会招聘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专任教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招聘共设置3个岗位,招聘3人。具体招聘岗位见《2026年宁夏体育职业学院自主公开招聘博士、硕士研究生专任教师计划表》(附件1)。应聘者取得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须符合报考职位要求,所学专业认定以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3.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教学科研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意识;

4.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8周岁以下;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8.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9.现役军人;

10.应聘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11.违反《反兴奋剂条例》的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硕士研究生专任教师岗位的202671日前未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博士研究生专任教师岗位的20261231日前未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招聘方式

(一)博士研究生专任教师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二)硕士研究生专任教师岗位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三)本次笔试、面试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之比与岗位报考人数)原则上设为1:3,如未达到1:3,经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招聘岗位,或取消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及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会议研究、公示及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网址:https://www.nxpta.com/)、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s://12333.hrss.nx.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sport.nx.gov.cn/)和宁夏体育职业学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nxtzy.com.cn/)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报考硕士研究生专任教师岗位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622日。

报考博士研究生专任教师岗位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1231日,全年招聘,随报随招,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将报考岗位所需材料的扫描件以压缩包发送至邮箱Nxtzyzx#163.com,并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岗位代码+本人姓名+毕业院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的不予受理(以电子邮件标注日期为准)。报名所需材料包括:

1)《2026年宁夏体育职业学院自主公开招聘博士、硕士研究生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2PDF格式文件,须本人手写签名,应聘者必须如实填报本人信息。报名时,在诚信承诺栏中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岗位要求相关材料PDF格式文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查询期内)。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须出具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由学校教务或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毕业证明。

3)报考硕士研究生专任教师岗位所需材料提交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62224:00截止(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4)报考博士研究生专任教师岗位所需材料提交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123124:00截止(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招满或逾期不予受理。

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因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属于不得应聘情形、恶意注册报名、扰乱自主公开招聘报名秩序的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资格初审

学院自主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招聘要求,对应聘者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邮件回复、打电话或发送短信等方式向本人反馈审核结果。

应聘者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后,应及时在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提交材料信息不完整、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考条件,资格初审不通过。如资格初审不通过,报考人员完善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及资料。

(三)笔试及资格复审

1.笔试由自主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设最低分数线,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结束后,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须达到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应聘者取得学历学位须符合报考职位要求,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身份证、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岗位要求相关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查询期内)复印件和原件。资格复审时需填写《2026年宁夏体育职业学院自主公开招聘博士、硕士研究生资格复审表》(详见附件3)一式两份,应聘者与招聘单位各留存一份。未参加资格复审或经复审不符合应聘条件者取消应聘资格。

4.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名单在宁夏体育职业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与进入面试者进行面谈,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由自主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将结合岗位需求实际采取回答问题、说课试讲等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回答问题占30分,说课试讲占70分。

2.学院至少提前5日通过宁夏体育职业学院官网发布面试公告,主要明确面试时间、地点,并通过打电话或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

3.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4.面试评委组由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从具有评委资格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五)考试总成绩

博士研究生专任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硕士研究生专任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体检工作由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学院纪委全程监督。

2.体检须在公务员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自主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20251111日印发)执行。

3.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4.招聘单位或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申请1次复检,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应自行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5.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七)考察

1.对列入考察对象的人员,由学院成立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核查师德师风、反兴奋剂等有关数据信息以及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学院自主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经学院自主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以延长30日。

(八)递补

(一)递补情形

1.在资格复审阶段,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以及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1.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面试人员名额不再递补。

2.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院自主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自治区体育局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相关要求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夏体育职业学院自主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根据需要对招聘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将及时在宁夏体育职业学院官网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应聘者及时关注。

(二)招聘单位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政策规定,保守工作秘密,落实回避规定,确保招聘工作严密、规范、安全、有序进行。

(三)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人员和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其应聘资格。学院纪委对自主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工作全程监督。

(四)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须准确有效,便于随时联系。因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效引发的各类后果,由应聘者自己负责。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3301042   15809684288

举报电话:学院纪委   3301016   13709589789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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