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0人25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储备培养,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政办规发〔2023〕9号)等有关规定,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宁编办发〔2022〕151号)和《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宁卫发〔2022〕112号)等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岗位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40名。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二)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
4.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3月27日至2008年3月27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为25周岁以下(2000年3月27日)、30周岁以下(1995年3月27日)或40周岁以下(1985年3月27日);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宁卫发〔2022〕112号)有关规定,招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硕士研究生的岗位,住培合格、培训专业符合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且符合其他报名资格条件的本科学历医师,均可报名参加,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住培合格证书,资格复审前无法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