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1人1个岗位
为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保障作用,帮助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实现稳定就业,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人社规字〔2024〕2号)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5年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指标(第一批)的通知》要求,现就原州区2025年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城镇公益性岗位招录工作公告如下:
一、安置对象
本次安置对象为具有原州区户籍、2025年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零就业家庭人员:法定劳动年龄内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市居民家庭,且已登记失业的人员;
2.残疾人员: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
3.低保家庭人员:在民政部门低保管理系统登记备案,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
4.脱贫人口。
二、计划安置人数及岗位期限
本次计划安置51人,服务期限为3年。
三、岗位职责
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从事社会公共服务、社区公益性服务和部门(单位)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报名(2025年11月10至11月14日)。
由本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残疾人员另需提供本人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脱贫人口另需提供帮扶手册原件及复印件、低保家庭人员另需提供低保证明)到原州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报名登记(地址:原州区人社局一楼大厅4号窗口)。
(二)审核并拟定招聘人员(2025年11月17日至11月19日)。
由原州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依据相关文件精神,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排序机制,按年龄从大到小顺序确定拟安置人员。
(三)公示(2025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
对拟安置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对安置对象存在异议,经调查核实不符合安置条件的取消安置资格,并顺延递补。
(四)安置。
公示结束后,根据用人单位需求进行安置,12月份上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