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简介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56年,1988年原煤产量首次突破1000万吨,成为山东省第一个千万吨局,1998年改制为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7月成为重组后的山东能源集团重要权属企业。发展区域主要为山东、内蒙两大区域,现有国有独资、参股控股企业81户,资产规模965亿元,从业职工3.1万人。企业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资源综合利用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是国家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国家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企业,被授予“国家西部大开发突出贡献集体”荣誉。新矿内蒙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是山东能源旗下新矿集团权属企业,位于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公司于2007年12月注册成立,在鄂尔多斯上海庙及锡盟乌拉盖拥有生产矿井8对,资源储量45.9亿吨,累计完成投资406亿元,资产总额464亿元,累计上缴税费217亿元。形成了“以煤炭为基础,以煤电煤化为转化路径,以新能源为补充,以铁路物流为保障”的规模产业布局。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工作地点
招聘岗位:新矿内蒙古能源权属单位井下及化工生产岗位。井下岗位80人;化工生产岗位20人。
工作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
三、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且服从单位分配和岗位安排。
(一)国(境)内外2027年毕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井下岗位专业要求为采矿工程、地质工程、安全工程、机械电气等煤矿相关专业;化工生产岗位专业要求为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工装备、化工仪表、机械电气等化工相关专业。国(境)外毕业生需在2027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认可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且具备派遣资质;国(境)内专科毕业生需如期取得毕业证,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需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身体健康,无纹身,符合对应岗位体检标准,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三)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品德优良,诚实守信,爱企爱岗。
(四)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处分期间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个人原因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人员;报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被山东能源集团控股、参股企业或实际管理企业录取录用过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流程
简历投递—校园宣讲—考试考核—发放offer—健康体检—入企实习—入职报到
(一)简历投递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至岗位录取完成后截止。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登录山东能源集团招聘网站进行注册,按要求填写完善个人简历相关信息,完成上述步骤后选择相应岗位投递简历。报名网站:https://zhaopin.shandong-energy.com/recruit
(二)校园宣讲2026年8月起,新矿集团将适时在部分煤炭类大专院校开展校园招聘活动,应聘人员网上投递简历成功后,需就近选择高校参加校园招聘活动。
(三)考试考核公司对应聘简历进行初步筛选,通过筛选的候选人需参加线上笔试,笔试合格者进入面试。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发放offer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人员,发放拟录取通知,并与拟录取人员签订就业实习协议。
(五)健康体检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健康体检,体检通过的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拟录取人员故意隐瞒重大疾病史或健康体检时发现有重大疾病的,企业有权依法解除就业实习协议。拟录取人员由新矿集团组织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入企实习化工生产岗位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入企实习,毕业前到企业生产一线技能操作岗位参加专项实习半年以上。实习期满考核合格的,如期毕业后由新矿集团办理录用手续。岗前实习具体内容由新矿集团、应聘人员和所在毕业院校共同商议后确定。
(七)入职报到录用人员根据新矿集团统一安排,持身份证、毕业证等资料原件到指定单位报到。报到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五、其他说明
(一)应聘人员需对填报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应聘人员参加校园招聘活动时,需携带个人简历、就业生推荐表、相关证书等材料。提供虚假资料,冒名笔试、面试、体检的,一律取消报名和录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报名系统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次(一次最多填报三个志愿),简历投递成功后不可重复投递、不可改报;账号注销后无法重新投递,请谨慎操作。
(二)本次招聘的“井下岗位”,应聘人员需提前了解有关法律法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矿山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因不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应聘岗位导致本人应聘岗位出现错误的,责任和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新矿集团对录取人员档案进行专项审核,对档案材料存在虚构、造假或档案存在重大问题者,企业有权解除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四)录取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劳动合同存续期间非单位原因或政策要求,不得变更岗位工种。
(五)应聘人员被新矿集团录取并签约的,不得再与山东能源集团其他权属单位签约,解约后视为山东能源集团已录取录用人员,不得再参加能源集团其他单位员工招聘。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任何组织和中介机构代为办理。
(七)新矿集团保留根据岗位报名情况调整或取消相关招聘岗位的权利,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六、联系方式
王老师:15247960079(微信同号)0477-7869126隋老师:13953865170(微信同号)0538-78725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