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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2026年部分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沭阳县2026年部分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18人13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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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29 09:00-2026/10/10 17:30
缴费时间
2026/9/29 09:00-2026/10/10 17:30

为更好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国有企业人员结构,根据工作需要,沭阳县2026年部分县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及相关要求等内容,详见附件《沭阳县2026年部分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认同企业文化,愿意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履行员工义务;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以及正常履职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9月29日至2008年10月10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具有副高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正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1.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

专业参考目录中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招聘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

(七)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按照本科学历参加国有企业招聘;

(八)本次招聘不设户籍限制;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招聘岗位中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条件,除有特殊要求以外的,须于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3.2026年9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应聘者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不符合回避制度要求的;

5.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缴费确认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发布网址:沭阳县人民政府www.shuyang.gov.cn。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核、缴费确认等工作均现场进行。报名受理、资格审核工作由聘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资格审核时间

2026年9月29日-10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沭阳县苏州东路19号(中国银行大楼)1410会议室。

3.缴费确认时间

2026年9月29日-10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4.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附件1)中的专业、学历、资格证书及其他要求等,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有效证件和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具体如下:

(1)下载并填写附件《沭阳县2026年部分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上需贴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张;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要求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

(3)学历证书;

(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教育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

(5)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背面需要写上报考岗位及姓名);

(6)工作经历证明(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的证明,同时提供同一单位社保缴费凭证,无法提供社保缴费凭证的须提供岗位要求年限的正式劳动(聘用)合同以及对应的工资流水;项目业绩证明(项目合同复印件、本人参与的项目建设方案等、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等);

(7)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以及提供符合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

(8)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填写《报名表》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2.应聘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招聘岗位的面试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2日上午9:00-12:00。

4.报名时由聘用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请当场向聘用单位提出陈述和申辩。对审核异议的处理时间为9月29日-10月1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5.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须现场缴纳报名费100元,完成缴费确认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但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聘用单位(联系电话见《岗位表》)联系,办理笔试费用减免事宜。

6.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四、招聘办法

(一)笔试

笔试由沭阳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

1.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2.笔试时间、地址: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4.笔试合格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发布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uyang.gov.cn,应聘人员自行查询。

6.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姓名、身份证号码相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二)面试

面试由沭阳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一同进入)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选须缴纳面试费用100元。面试人选名单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uyang.gov.cn公布,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2.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3.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4.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5.面试合格线:面试采用百分制,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5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但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指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三)总成绩合成计算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备案

(一)考察

考察人选确定。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人员另行组织加试。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人选名单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uyang.gov.cn公布。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若报名时在职但考察前已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未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考察结束前,除资格审核已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外,其余应聘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沭阳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组织。体检人选名单、体检时间及要求等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uyang.gov.cn发布公告。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中组部、国家卫健委对有关项目检查标准已经调整的,按新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

(三)公示和聘用备案

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uy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后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县国有企业的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组织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沭阳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0527-87881902;

沭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0527-83540027;

沭阳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0527-83668920;

沭阳金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0527-83757000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监督电话:0527-83550290(沭阳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五纪检监察组)。


七、本公告由沭阳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沭阳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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