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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中宁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10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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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19 08:30-2026/10/23 18:00

中宁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位于中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院内,拟于年内投入运行。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队伍结构,提升托育服务专业化、标准化水平,更好满足县域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额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托育师,共1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中宁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考人员应具有中宁县户籍,或已在中宁县连续居住6个月及以上(需提供居住证或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热爱0—3岁婴幼儿照护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服务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6.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并符合托育从业人员健康要求;

7.托育师岗位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90年10月20日至2008年10月19日期间出生),本次公告年龄、户籍、居住时限、证书取得时间计算截止至2026年10月19日;

8.符合《中宁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6.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禁考期的,或近三年内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有恶意失信行为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有虐待、遗弃、暴力伤害、性侵害、拐卖未成年人等违法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适宜从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情形的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托育从业人员从业禁止规定);

9.其他不宜担任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通过“健康中宁”微信公众号发布,并将该微信公众号确定为本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通知的指定发布平台。线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线下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公示等具体信息,将陆续通过该指定平台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9日(星期一)8:30至10月23日(星期五)18:00。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报名申请。

2.注册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在线报名系统(https://sc.easyzp.com/nindex/?ecode=zntzp),建议使用电脑登录,优先使用谷歌浏览器,也可使用搜狗、IE等浏览器。报考人员须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因误报、错报、虚报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3.报名要求。

(1)报名上传材料。报考人员须上传带有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的《中宁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以及验证有效期在6个月以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托育师岗位人员还须提供保育师(员)、育婴师(员)、婴幼儿发展引导员等托育相关资质证书之一,具体以(附件1)为准。报考人员须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户籍或居住证明材料。

(2)以上材料均须以PDF格式上传。附件2相关信息填写不全、标注不清,或报名材料提交不完整的,均视为无效报名。

(3)报考人员须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伪造相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4.资格初审及公示。资格初审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线上审核。报考人员应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最后一天报名的,应于报名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健康中宁”微信公众号公示。

(三)笔试

1.开考比例。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资格复审和面试比例按降低后的开考比例执行,并向社会公告。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另行公告,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于笔试前2日内由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s://sc.easyzp.com/nindex/?ecode=zntzp)自行打印。报考人员须携带自行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笔试当天,报考人员须按通知要求时间报到,开考后未到者取消笔试资格。

3.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制作、不提供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4.成绩公示。笔试成绩通过“健康中宁”微信公众号公示,考生可同步登录报名系统(https://sc.easyzp.com/nindex/?ecode=zntzp)查询个人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根据考试情况划定。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其报考资格。

2.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按降低后的比例执行。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经研究后可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面试前发布资格复审通知,明确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等事项。统一收取相关人员资格证件和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3.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验证有效期在6个月以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贴有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的报名表、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托育资质证书、工作经验证明等。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经核验后当场退回。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通过“健康中宁”微信公众号公示。

(五)面试

1.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根据岗位需要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评报考人员职业道德、职业认知、服务意识、沟通能力、幼儿意外事故处置、应急应变、回应性照护、公共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适配度等方面内容。本次招聘托育师岗位,面试设置问答和专业技能测试两个环节。问答环节采用半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职业道德、职业认知、服务意识、沟通表达、应急应变和岗位适配度,侧重婴幼儿照护、安全防护、回应性照护和家园沟通;专业技能测试侧重婴幼儿喂养、卫生消毒、急救处置和游戏活动组织。

2.面试人员确定。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得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发布前,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健康中宁”微信公众号公示。

3.面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在面试名单公布后2日内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分值及成绩。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由报考人员签字确认,并通过“健康中宁”微信公众号公示。

5.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开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同时应符合托育从业人员健康要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申请复检1次。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及复检费用均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复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察中发现个人品德差、存在不良政治记录、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或存在本公告所列不得报考情形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健康中宁”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或存在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涉嫌违规违纪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中心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自接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递补。


五、关于岗位递补

(一)资格复审、面试前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面试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体检、考察、公示、聘用阶段递补。因应聘人员自行放弃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影响聘用等造成的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开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递补人员。

(三)递补截止时间为聘用手续办理完毕前。


六、其他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如有变动或调整,将通过“健康中宁”微信公众号发布补充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五)招聘单位相关人员、报考人员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需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六)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七、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955-5030253

监督投诉电话:0955-5795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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