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2人8个岗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院战略,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政办规发〔2023〕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宁人社规〔2022〕4号)、《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宁卫发〔2022〕11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固原市中医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02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招聘共设置8个岗位,招聘32人。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固原市中医医院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03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7.符合《固原市中医医院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8.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28日至2007年8月28日期间出生),30周岁以下(1994年8月28日至2007年8月28日期间出生),以考生有效身份证上出生日期为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仍在惩戒期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8.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应聘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04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05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固原市政府网站(http://www.nxgy.gov.cn/)、宁夏固原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或“固原市中医医院订阅号)公开发布(温馨提示:请及时关注)。(二)报名及资格审核。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5年9月5日--9月11日(不含周末),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报名地点】固原市中医医院4号楼三楼多功能厅。应聘者需现场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资格证、执业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本人近期1寸彩照1张、《固原市中医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人员报名表》(附件2)。(*注:应聘者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报名,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1.凡提供虚假信息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2.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笔试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一般为3:1。对专业性强、生源较少的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及时通知应聘者,应聘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的,视为自行放弃。【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及笔试准考证发放另行通知。1.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2.应聘者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内容】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知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提供复习资料,不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笔试成绩】分值100分,60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线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四)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拟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固原市政府网站(http://www.nxgy.gov.cn/)、宁夏固原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或固原市中医医院订阅号)内公示3个工作日。
(五)面试【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前5日在固原市政府网站(http://www.nxgy.gov.cn/)、宁夏固原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或固原市中医医院订阅号)发布面试公告,明确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并采取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对于因电话不通而无法取得联系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内容】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考察考生专业知识、综合素质测评。【面试成绩】面试总分100分制,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注:同一岗位出现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
(七)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固原市政府网站(http://www.nxgy.gov.cn/)、宁夏固原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或固原市中医医院订阅号)公示3个工作日。体检工作在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下,由医院组织实施。(*注:1.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3.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八)考察。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与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广泛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注:1.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宜进入单位工作情形的,经招聘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取消应聘资格。)
(九)公示及聘用【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固原市政府网站(http://www.nxgy.gov.cn/)、宁夏固原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或固原市中医医院订阅号)公示7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通过招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确立人事关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1.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2.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岗位递补【递补情形】1.笔试后,资格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2.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动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3.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递补情形】拟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面试人员不再递补;招聘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06工作纪律、工作要求
1.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因其他重大事项影响导致本次招聘时间、方式等事项调整的,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研究作出合理安排,并在固原市政府网站(http://www.nxgy.gov.cn/)、宁夏固原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或固原市中医医院订阅号)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3.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参加面试所有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情形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面试公平因素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4.考生应确保所填报信息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5.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07咨询电话
0954-7288118(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