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深化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大力实施“人才兴企”战略,打造专业化技术团队,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结合中检(天津)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实际,拟面向社会和中检系统公开招聘中检(天津)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范围
(一)招聘岗位
中检(天津)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工作地点为天津。
(二)报名范围
1.中检系统内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2.能够胜任该岗位工作,符合招聘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
2.认同公司的企业文化和价值观,自觉维护公司核心利益,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保密观念;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有开拓创新意识,执行力强,能够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能够适应岗位职责的要求,有一定的领导力;
5.遵纪守法、品性端正、诚实守信、廉洁从业、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6.离其法定退休年龄至少5年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
7.个人档案无不良记录。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受司法机关等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有其他情形影响聘用的。
(二)任职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新能源检测领域战略规划能力,熟悉行业政策、技术标准及市场趋势,且擅长新能源检测业务拓展,有新能源项目合作、政府资源整合或科研机构对接经验;
3.具备财务预算、成本控制、合规风控,安全生产管理及隐患治理相关管理经验;
4.精通质量管理体系(ISO17025等);
5.熟悉知识产权管理、科研项目申报及检测技术成果转化流程;
6.具备团队领导力,能高效推动跨部门协作,搭建高绩效企业文化;
7.中检系统内人员应聘的,应为现任集团区域化改革前原省级公司内设部门副职以上岗位人员,且在副职岗位工作2年以上,未满2年的应当在省级公司部门或分子公司副职岗位工作和相当于下一层级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其中,副职岗位工作1年以上)。
中检集团系统外单位应聘人员,应具有6年(含)以上检验检测认证领域、风电行业或新能源营销和运维管理领域高级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相当于中层正职级以上职务2年以上工作经历,因工作单位性质,原职务同企业职级无法对应的,经资格审查后可参加应聘。
8.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9.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力调优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区域公司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试行)》,竞聘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任职时间和工作经历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受司法机关等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5.有其他情形影响聘用的。
三、岗位职责和岗位待遇
(一)岗位职责
1.在中检(天津)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协助领导班子成员管理研究公司的经营发展工作,开展公司年度计划与中长期战略,统筹业务拓展、市场开发及客户谈判,推动风电场项目合作;
2.管理检测资质申请、维护与扩项,保障质量体系合规;
3.监督财务预算、成本控制与税务筹划,提升盈利能力与风险管控水平;
4.推进技术研发、知识产权布局与成果转化,增强核心竞争力;
5.落实安全生产与合规运营,构建隐患排查与双控机制;
6.维护政府、科研机构及行业伙伴关系;
7.负责团队建设、高管招聘与绩效管理;规范行政、采购与档案管理;
8.应对行业竞争与突发事件,协调资源解决重大问题,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经营情况;
9.履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岗位职责;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待遇
总经理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为三年,任期届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连任。中检(天津)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根据总体经营目标,与公司总经理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书》《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并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开展年度和任期考核,根据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兑现薪酬和实施聘任。具体薪酬按照中检(天津)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要求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6年2月4日24时止,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需通过中检集团招聘官网进行报名,不接受现场、电话、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报名。报名链接及二维码:
https://wecruit.hotjob.cn/SU637b4abd0dcad415782e833a/pb/posDetail.html?postId=697c58865174e77272917404&postType=society

五、其他事项
(一)对于进入各阶段招聘环节的应聘人员,将通过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未进入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
(二)请应聘者提供准确的邮箱地址并及时查收邮件,同时保持电话畅通。
(三)应聘者应对本人提供的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招聘环节发现应聘者提供虚假信息,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四)对应聘信息我们将严格保密,不做他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梁女士15620898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