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人4个岗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有关文件,结合天津工业大学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相关信息于2026年3月5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s://jy.tj.gov.cn)招聘信息专栏、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天津工业大学官方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s://rc.tiangong.edu.cn)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工业大学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辅导员等)人员计划》(附表1)。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等目录执行;对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与国内名称不符合的,需根据专业内容实质判定;其中以第二学历或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具有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7.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8.应届毕业生是指2026届高校毕业生,2024、2025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实施2026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9.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6年3月18日。例如:“不超过38周岁”是指1987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