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12333人社热线招聘劳动合同制电话咨询员公告-天津-天津市-派遣/临时/购买服务等-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天津12333人社热线

天津12333人社热线招聘劳动合同制电话咨询员公告
天津12333人社热线招聘劳动合同制电话咨询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4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20 09:00-2026/8/24 16:00
缴费时间
2026/8/20 09:00-2026/8/26 16:00
准考证打印
2026/09/03 09:00
笔试时间
2026/9/5
成绩公布
2026/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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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天津12333人社热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电话咨询员。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劳动合同制电话咨询员4名,其主要工作职责是通过“12333”咨询热线,从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咨询、信息查询、投诉举报受理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本市户口,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8月13日至2008年8月13日期间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在报名表备注栏主动报告);

7.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和常用办公软件;

8.普通话发音标准、口齿清晰,有较强的听、说、读、写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全日制在读未取得毕业证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或仍在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7.涉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一)发布公告时间、网站:2026年8月13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hrss.tj.gov.cn/jsdw/rsksw/)发布。

(二)报名网址:报考人员可通过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hrss.tj.gov.cn/jsdw/rsksw/)左下方的“社会化委托考试”栏目进行报名。

(三)报名时间:2026年8月20日9:00至8月24日16:00。

(四)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8月20日9:00至8月25日16:00。

(五)缴费时间:2026年8月20日9:00至8月26日16:00,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缴费成功后不能退费。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考务费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申请减免考务费的考生在笔试缴费期间内可访问小程序(https://ding.cjfx.cn/f/iqtvuyet)办理减免事宜。报考人员须在提交业务申请24小时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减免状态,如有问题可拨打考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六)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时需将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制作成电子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文件大小在50K以内),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七)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报名表。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八)实际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招聘单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取消或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九)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通知,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等招聘环节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法律法规常识》。

考题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种类型。内容是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信访工作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天津市就业促进条例》《天津市职业技能培训规定》。笔试满分成绩为100分。

1.准考证将在报名网站进行下载,下载时间:2026年9月3日9:00起。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笔试准考证上的相关须知。

2.笔试时间:2026年9月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应当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迟到30分钟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2026年9月12日,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当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选。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即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持有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必要时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套,到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原件审后即退,复印件留存。

3.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导致面试名额空缺的,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选。

参加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和普通话水平等。面试结束后,现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的核算与发布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在报名网站公示报考人员总成绩,报考人员须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总成绩。


六、体检

(一)以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招考人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工作现实表现、遵纪守法、个人诚信、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岗位适配程度。被考察人需按照用人单位要求提供政审证明等材料,配合做好考察工作;用人单位将采取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全面核实相关情况。未按规定时间提供考察所需的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以录用。对采取欺骗手段弄虚作假取得录用资格的人员,在考察等环节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已录用的予以辞退。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在报名网站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程序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录用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报到或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新录用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


十、培训

鉴于人社热线工作专业性强,在试用期内进行6个月的业务培训,实施6次考试和1次接听电话上岗考核。培训期间出现以下任一情形,中心将按照“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条款,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一)考试累计2次不合格的;

(二)电话接听上岗考核不合格的;

(三)发生有效投诉累计2次或投诉虽不足2次但影响恶劣、产生重大影响的。


十一、工资福利

试用期内月收入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享受“五险一金”等福利待遇。试用期满正式上岗后,工资收入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享受“五险一金”、防暑降温费、采暖补贴、带薪年休假等国家规定的职工福利待遇。


十二、有关事宜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由于自动放弃、取消资格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招聘工作安排调整的情形,将在报名网站发布补充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未尽事宜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24236961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监督电话:28237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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