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股份公司总经理公告-天津-天津市-国企-2026-国央企正式-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股份公司

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股份公司总经理公告
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股份公司总经理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10 -2026/8/24 17:00

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天津OTC”)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天津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为天津市属国有金融机构、地方重要金融基础设施,作为服务天津中小微企业私募股权市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天津市科技金融路演中心管理运营方,主要为企业提供股改挂牌、登记托管、转让交易、融资对接、上市培育、路演培训、咨询顾问、私募股票与可转债发行等资本市场综合服务。


为进一步提高天津OTC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天津OTC市场竞争活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经营管理团队,促进天津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天津OTC聘任制总经理。


一、选聘职位

天津OTC总经理1名,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按照聘任制管理。


二、选聘条件

按照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选拔标准,应聘人员应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敢于坚持原则,具有斗争精神,勇于担当。同时,还要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一般具有10年以上金融、经济相关工作履历,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我国资本市场领域和行业动态,过往业绩较为突出。具有与政府部门良好沟通合作能力,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专业能力、决策能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敬业精神和开拓创新意识。

2.累计担任过下列职务2年以上,未满2年的在该层级及下一层级岗位累计任职5年以上:

(1)与天津OTC规模相当的企业领导班子副职及以上职务;

(2)政府经济工作部门、金融管理(监管)部门相应管理岗位负责同志(含主持工作副职)及以上职务;

(3)证券公司主要业务部门或子公司、分公司正职及以上职务;

(4)大型商业银行分行主要业务部门或支行正职及以上职务;

(5)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从事股权、债权、投资、投行等工作的部门正职及以上职务;

(6)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地方金融组织、股权投资机构高级管理人员。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三、岗位职责

1.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拟订公司发展战略、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并组织实施。

3.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负责投资、融资、资产处置、对外捐赠等事项的审批。

4.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建立内控与合规管理体系。

5.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办公会,协调检查各部门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

6.推进天津区域性股权市场健康发展,促进市场功能增进、服务质效提升,发挥服务实体经济效能。

7.沟通联络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支持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市场参与人等,积极争取支持,推动相关重点工作或专项任务实施,维护企业形象和天津区域性股权市场影响。

8.完成由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完成上级单位交办的任务。


四、选聘程序及流程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一面—二面—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和背景调查—确定拟聘人选—公示—体检—正式聘任。


五、报名程序和方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8月24日17:00。

2.报名方式:请应聘者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应聘报名表》模板,填写报名信息后,将报名表、三年工作总结、证件照(蓝色背景)、学历学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学位认证报告,如涉及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扫描件)、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专业成果及重要奖励等)、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电子文件打包发送至招聘专用邮箱(zhaopin_scb@126.com),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天津OTC总经理+姓名”。

3.资格初审:报名开始后,根据岗位任职资格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核。初审通过后,采用邮箱或电话形式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


六、薪酬待遇

按照天津OTC聘任制经理层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提供具有一定吸引力的薪酬待遇。


七、相关说明

1.下列人员不得报名:与天津OTC干部职工存在亲属回避关系的;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信访核查、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本公司有权取消应聘资格。

3.个人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有隐瞒者,或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从业过程中有不诚信记录者,本公司有权取消应聘资格。

4.我公司承诺对应聘信息及提交的应聘材料严格保密,仅用于此次招聘工作使用,此次未录用人员资料,将收入公司备选人才库保存,恕不退还。

咨询电话:022-8827262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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