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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2026年度第一批合同制人员招聘公告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2026年度第一批合同制人员招聘公告
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10人3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30 09:00-2026/8/6 11:00
缴费时间
2026/7/30 09:00-2026/8/7 16:00
准考证打印
2026/8/24 09:00-2026/8/27 21:00
笔试时间
2026/8/27 -2026/8/27
成绩公布
2026/9/7 -2026/9/7

因医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具体招聘岗位和数量见附件1《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2026年度第一批合同制岗位招聘计划》。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后无法修改岗位。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招聘计划,慎重选择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等相关专业目录执行;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学校自设专业未在目录内或境外学习经历所学专业未在目录内,由医院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或已发表论文等学习、科研材料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判定其专业相关性,确定是否属于可报考专业范围;

5.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不接受以辅修专业报考;;

6.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2026年度第一批合同制岗位招聘计划》。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2.曾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仍处于禁考期限内;

5.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6.录用后即出现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情形;

7.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

9.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将于2026年7月29日在天津卫生人才网(https://www.tjwsrc.com)及我单位网站(http://www.tj3zx.cn)发布。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我单位委托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负责本类岗位招聘工作的网上报名、笔试命题及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考试报名、缴费、笔试准考证打印均在天津卫生人才网(https://www.tjwsrc.com)进行,并在天津卫生人才网发布报考指南、报考流程等信息。

报名网站:天津卫生人才网(https://www.tjwsrc.com)。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0日9:00至8月6日11:00

缴费时间:2026年7月30日9:00至8月7日16:00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6年8月24日9:00至8月27日9:00

笔试时间:2026年8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6年9月7日起登陆天津卫生人才网(https://www.tjwsrc.com)查询。

报名人员需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网站,须以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进行报名系统注册。注册成功后,按照报名系统要求正确、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择招聘岗位。我单位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卫生类)。

我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视为报名成功。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缴费者,将视为放弃报名。报名信息提交后,将不允许再做任何修改。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各岗位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2026年度第一批合同制岗位招聘计划》。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保留2位小数。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00分,报名人员必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笔试科目的考试,缺考人员及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不进入招聘下一个环节。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按上述1:5的比例确定名单后,出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多名应聘人员,则多名应聘人员一同进入面试环节;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通过笔试的应聘人员之比达不到1:5时,按照该岗位通过笔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在面试前,我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告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需携带的审查材料。按照公告明确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单位组织的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工作由我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沟通能力、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举止仪表和团队精神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00分,缺考人员及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不进入招聘下一个环节。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公开招聘考试总成绩确定后,我单位将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由面试主考官打分由高到低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面向合同制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医院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检者可申请补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待总成绩结果发布后,以短信、邮件或电话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录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或函调等多种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八、公示及录用

根据笔试、面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我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应聘人员应于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办结相应手续到医院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未经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依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由面试主考官打分由高到低确定)。

①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②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的;

③拟聘人员自愿放弃录用的;

④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⑤导致拟录用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有关事项说明

1.报考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应真实可靠。应聘人员要坚守诚信底线,在报名时要签署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2026年度第一批合同制人员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手写签字后扫码上传)。对在招聘各个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将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或者录用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3.相关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人事部门)电话:022-84112196联系人:于老师

考务、网站咨询电话: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人才评价部022-58077819

咨询时间:8:30-11:30;13:30-17:00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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