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3个岗位
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市特检院)隶属于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是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甲类A2级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由原天津市锅炉压力容器技术检验所、原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和原天津市水质处理中心合并组建,并加挂天津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调查处理中心的牌子。市特检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本市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承担本市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开展相关检验检测技术研究工作,是公益二类科研事业单位。
为满足事业发展需要,市特检院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及数量
市特检院面向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3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和数量详见《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6届高校毕业生(2024、2025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资格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