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4个岗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名、专技岗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开放大学成立于1958年,是我国第一所以广播函授为主要教学手段的远程教育高等学校。学校经历了天津红专广播函授大学、天津市广播函授大学和天津广播电视大学三个阶段。2020年12月26日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学校更名为天津开放大学。建校60多年来,累计开设9个学科门类80个本、专科专业,共培养本专科毕业生近40万人,开展社会培训和终身学习服务5500万人次。
学校在校生6万人,其中本科生2.4万人,专科生3.6万人;在编教职工211人,其中高级职称占35.5%,硕士及以上学历占88%。系统设有30个区级开放大学、分校和学习中心,形成覆盖全市各区域、街道(乡镇)、主要行业和重点企业的办学体系。全系统教职工1520人,其中高级职称占42.6%。
学校承担天津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天津市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天津市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管理中心职能,负责天津市教育科研网的运营管理,拥有比较完备的远程教育网络、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和终身教育资源库,建有教育部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天津培训中心和天津市教育系统网络安全运营中心、天津市数字经济人才培养基地、天津市跨境电商产业园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开放式老年大学。学校积极打造对外开放与协作平台,先后承办过亚洲开放大学协会(AAOU)年会和国际开放与远程教育理事会(ICDE)世界大会,协办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大会平行会议,参与国家开放大学吉布提海外学习中心、东西部职业教育协作和津雄职业教育协作项目。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2026年3月5日起,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s://jy.tj.gov.cn)招聘信息专栏、天津开放大学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tjrtvu.edu.cn/index/gkzp.htm)发布。应聘人员可登录以上网站查询招聘公告、岗位招聘计划等信息,如咨询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高校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素质。
3.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及团队合作精神,爱岗敬业;善于沟通,有较强的分析和判断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习能力较强,能够快速地学习和掌握新知识新技术。
4.具有胜任工作的能力素质、文化水平、专业素养和技能资格,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专业知识库等相关专业目录执行。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以第二学历或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学位证书。
岗位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课程修习与学术研究实质内容,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经学位授予单位证明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学校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7.应届毕业生是指2026届高校毕业生,2024、2025年毕业且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实施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至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8.2026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9.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例如报名第一日为2026年3月18日,“38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5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
10.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正处于相关处理影响期内的人员。
3.曾受过党纪、行政、政务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现役军人。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有其他政策或法律规定不能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四、公开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自2026年3月5日起,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s://jy.tj.gov.cn)招聘信息专栏、天津开放大学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tjrtvu.edu.cn/index/gkzp.htm)公布招聘公告,请考生自行持续关注。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报名和缴费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可通过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左上方的“事业单位考试”栏目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3月18日9:00至3月25日9:00。
网上缴费时间:3月18日9:00至3月27日16:00。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刻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自负。应聘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学校将取消该岗位招聘。报名缴费结束后,报考岗位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考生可进行网上改报,改报时间为3月28日9:00至16:00。
(四)笔试
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胜任能力,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
1.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4月8日9:00起。
2.笔试安排在4月11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月30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http://hrss.tj.gov.cn/jsdw/rsksw/)或学校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tjrtvu.edu.cn/index/gkzp.htm)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合格线为110分,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因最后排名成绩相同导致进入面试人数大于1:5时,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学校将进行资格复审,将提前3天在学校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tjrtvu.edu.cn/index/gkzp.htm)发布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和要求。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如递补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认为递补人选,递补时间截止至5月12日16:00。
(六)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包括专业考试和结构化面谈两项,具体安排和要求将在学校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tjrtvu.edu.cn/index/gkzp.htm)发布。
专业考试采取试讲或现场问答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授课技能和专业理论与实践能力;结构化面谈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和组织计划能力。两项考核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保留1位小数),任一项低于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核日期为5月16日。
(七)成绩合成
1.在笔试、专业考试、结构化面谈过程中,应聘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合成总成绩时换算成百分制;面试成绩按专业考试成绩占80%、结构化面谈成绩占20%的比例合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百分制)×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80%+结构化面谈成绩×20%
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仍并列,按照专业考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专业考试成绩仍并列,按照专业考试主考官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总成绩公布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可登录学校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tjrtvu.edu.cn/index/gkzp.htm)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八)体检
1.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待面试成绩发布后以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2.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检者可申请补检一次。由于个人原因(妊娠期原因除外)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合格者方可列入岗位考察人选。
(九)考察
学校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告知考察时间,应聘人员应按考察通知时间到岗考察。应聘人员自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经我校同意未参加到岗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1.岗位实践。学校安排应聘人员到拟聘部门进行实岗考察,对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岗位适配性以及需要回避的问题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考察结束后由用人部门出具书面综合考察报告,鉴定不合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2.外调政审。考察期间,学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开展政治审查和档案核查,主要了解应聘者在学校或原工作单位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表现、职业道德等情况。对曾发生学术不端、违反职业规定或师德失范等行为的,考察结果认定为不合格。
3.考察期间,学校同步审查应聘人员的失信联合惩戒情况。如查实存在相关情形的,按考察不合格处理,并向应聘人员明确政策要求和审查依据。
4.学校依托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准入查询。查询拟聘用教师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拟聘用人员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拟聘用人员准入查询不通过的,不得聘用,并告知被查询对象不录用理由和申请复查权利。
(十)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招聘方案发布网站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s://jy.tj.gov.cn)招聘信息专栏、天津开放大学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tjrtvu.edu.cn/index/gkzp.htm)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2.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通过公示的拟聘人员,原则上须在公示期满3个月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因特殊情况经书面申请且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到者,均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正式入职后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书。
(十一)递补
体检及以后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学校将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应聘人员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应聘人员被查明隐瞒曾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职业规定行为、师德失范行为,或者根据其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结论计算的年龄不符合拟聘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各个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视情节严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进行处理;聘用后查明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严重违纪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要求,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有违反《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中招聘纪律要求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附则
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考试、体检、考察等工作调整的,学校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天津市教育委员会(https://jy.tj.gov.cn)招聘信息专栏、天津开放大学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tjrtvu.edu.cn/index/gkzp.htm)另行通知,并以短信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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