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1人4个岗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等相关信息将于2026年3月5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https://jy.tj.gov.cn/)、天津商业大学门户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s://zp.tjcu.edu.cn/)、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发布,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商业大学2026年第三批公开招聘计划表(硕士及以上岗位)》(附件)。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对于应聘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
5.满足招聘计划中要求的岗位条件(详见附件);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7.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8.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