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0人
为满足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5〕33号)等有关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6届高校毕业生,2024、2025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专业目录大全(学术学位+专业学位)2022版》等。
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或未在上述目录中的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对于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辅修专业证书的,可以根据双学位、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对于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报考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为准,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