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9个岗位
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国投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系天津市滨海新区国资委监管的区管一级大型国有企业,根据授权行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职能。滨海国投公司注册资金100亿元,现有成员企业200余家,总资产超过1000亿元。公司功能定位为服务区域发展战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夯实公益业务基础、推动国企混改落实,通过开展投融资、产权管理、基金管理、资本运作等方式实现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保值增值。业务领域涵盖基金投资、金融服务、市政建设、商业开发、公共服务以及新能源、医疗健康、文旅、教育等产业。
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有商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投集团”)成立于1998年11月26日,系滨海国投公司二级企业。由原塘沽、汉沽、大港等国有商业类企业整合组建而成,注册资金80.75亿元。在区国资委和滨海国投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商投集团确立了争做行业领先、区域一流的民生商业综合服务商的企业定位。将直属36家企业整合重组,瘦身健体,形成“1+4”现代化产业体系,1个强管控的产业集团本部+4个专业化运营的板块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商投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公司”)作为商投集团管理的企业,于2023年9月15日翻牌成立,公司注册资金410万元。主营业务领域涵盖学校食堂食材集采集配、其他单位食材集采集配、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品和低值易耗品供应等。供应链公司在商投集团领导下,坚持民生发展主责主业,统筹推进改革与转型并行,聚焦区域保供核心职能,通过打造高效供应链体系,助力构建“安全、绿色、便民、优质”的民生服务体系。
供应链公司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本次公开招聘9个岗位,共10人。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营销中心:副主任1名;
(二)采购中心:副主任1名、采购专员岗(计划方向)1名;
(三)运营中心:仓配主管岗1名、仓配管理岗1名;
(四)综保中心:信息技术主管岗1名、信息技术安全平台运维岗2名、食品质量检测岗1名;
(五)财务中心:成本控制岗(会计)1名。
二、基本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诚信廉洁,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良好,无不良记录。能够勤勉敬业,团结协作,依法经营,保守秘密,维护公司的荣誉和利益;
3.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良好;
5.岗位任职条件内年龄及工作年限时间计算截至2025年12月4日。
(二)岗位要求
具体岗位任职资格及要求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符合报名条件:
1.正在接受审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尚处于影响期内的;
3.因违纪违法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开除公职或开除党籍的;
4.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损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5.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7.法律法规规定影响使用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职责及任职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任职资格及要求请查阅《招聘岗位信息表》。
四、聘期及薪酬待遇
(一)聘期及试用期
聘期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合格者续聘。
(二)薪酬待遇
按照招聘企业薪酬方案执行。
五、招聘程序
包括报名—资格审查—初面—复面—考察和背景调查—确定拟聘人选—体检—公示—正式聘任等环节。
六、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4日9:00—2025年12月12日17:00。
(二)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应聘人员请登录指定网站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以下个人证件及相关资料的图片(图片格式应为.jpg或.jpeg),包括:报名表(公告附件下载)、本人近期证件照、近三年工作总结或竞聘述职报告(阐明自身基本情况、自身优势、工作业绩)、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注:如涉及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扫描件)、相关资格证书(职称、专业成果及重要奖励等)、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承诺书等。
注意事项:请务必在个人信息确认填写无误后,再提交岗位申请。在申请报考岗位之前个人信息可以修改,提交后个人信息不得修改。
(三)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022-25295966、25295962、25295905
政策咨询:022—25851356
咨询时间:2025年12月4日—2025年12月12日(9:00-17:00)。
七、相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填报信息不真实、不完整的,均视为报名无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证件或骗取应聘资格等行为,将按规定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初步审查结果、面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网站、邮件或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请应聘人员提供准确的通讯方式并及时查收。
(三)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信息等材料会严格保密,不作他用,恕不退还。
(四)公告未尽事宜由用人企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