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4人56个岗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7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相关信息于2024年12月6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https://jy.tj.gov.cn)、天津师范大学官网(https://www.tjn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师范大学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博士层次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等相关专业目录执行,其中以第二学历或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具有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学位证书;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
7.满足招聘计划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9.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课程修习与学术研究实质内容,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经学位授予单位证明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10.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