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矿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劳动聘用人员公告-河北-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医疗-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井陉矿区乡镇卫生院

井陉矿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劳动聘用人员公告

井陉矿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劳动聘用人员公告

招聘4人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10/12 -2026/10/16 23:00

为满足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开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区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聘用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优秀人才。


02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验、职业(执业)资格,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3.凡涉及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验、职业(执业)资格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至2026年10月10日;


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03


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公开招聘劳动聘用人员4名,具体岗位如下:


04


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2日0:00时至10月16日24:00时止。


2.报名邮箱:zdlwp@126.com


3.报名方式:邮箱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报名资料:


(1)个人简历1份(简历上务必注明报考岗位);


(2)二代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3)毕业证扫描件;


(4)资质证书扫描件;


(5)岗位如果要求工作经历,还需要提供对应的工作证明。


5.提交要求:


(1)邮件标题统一命名格式:姓名-报考岗位-联系电话;


(2)全部报名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作为附件发送,请勿零散上传图片;


(3)请在报名有效期内发送邮件,逾期投递不予受理;


(4)邮件发送后,请留意邮箱退信提示,确认邮件投递成功。


6.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前应完整阅读招考公告及岗位条件,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再进行报名。


(2)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须对提交所有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报名、笔试、面试及后续招聘全过程,请妥善保管个人证件信息,因个人保管不当造成信息泄露、盗用等后果,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4)资格初审结果将以电话方式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未接到通知视为初审未通过,不再另行邮件回复。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的考试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参加笔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最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公示聘用


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查实存在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05


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单位劳动聘用制,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每月2230元。试用期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五险)。


06


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所有环节通知均以电话通知为准,请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未按通知要求时间参加考试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不全、或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考、考试及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考试费,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公告由井陉矿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


0311-87510578


咨询时间:


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职位表.xls
河北粉笔微信公众号
河北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