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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厂回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招聘14人12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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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31 -2026/9/11


根据《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规〔2020〕2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求,现征集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14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用计划

1、拟招用公益性岗位人数:14名。

2、工作内容:辅助性办公、后勤等。

3、工作岗位及待遇:详见附表。


二、招用条件

1、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能够胜任工作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2、具有本县户籍,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包括:“4050”人员(女40周岁、男5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低保家庭中的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失地农民(完全失去土地)、市级以上劳模、烈士直系亲属。

3、此前本县各单位已招用过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不在此次招用范围。


三、招用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所需资料:

(1)符合报名条件未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解除劳动合同备案表或离职证明、就业困难人员审核认定表、2张1寸彩色照片并按不同人员类别提供以下资料:

①下岗失业人员(4050人员):社保部门开具的详细参保记录证明。

②“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零就业家庭认定相关材料。

③失地农民提供由户籍所在乡镇开具的失地证明。

④残疾人员提供《残疾证》。

⑤城镇低保人员提供民政部门开具的低保证明。

⑥劳动荣誉称号人员提供工会部门认定的相应材料。

⑦烈士直系亲属提供《烈士证》和亲属关系相应材料。

到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北楼215室)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初审合格后,填写《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2)已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1张1寸彩色照片到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填写《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26年8月31日-2026年9月11日(节假日除外,招满即止)。

3、咨询电话:0316-8822643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三)遴选方式

报名结束后,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根据报名人员申请的岗位情况,将《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推送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通过笔试、面试、实操等方式进行遴选,遴选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用人单位将《拟录用名单》报送至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


四、公示与录用

县人社局将《拟录用名单》在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就业协议,并按照公益性岗位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开展岗前培训及日常管理工作,县人社局负责备案。

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享受政策时身份证年龄为准)。公益性岗位就业协议期满后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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