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1人23个岗位
根据《河北雄安新区专项岗位和辅助性岗位管理办法》和《容西片区专项岗位和辅助性岗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结合片区实际,现开展招聘专项岗位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专项岗安置对象为本人或配偶具有雄安新区户籍,18-60周岁的下列人员:
1.被征迁或完全失地农民;
2.脱贫(含监测对象)劳动力;
3.失业6个月以上并在就业部门登记失业人员;
4.毕业5年内且当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残疾人;
6.退役军人;
7.就业困难人员。
同等条件下,已回迁入住容西片区的毕业5年内且当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录用。
自愿从事专项岗位工作,且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2.身体健康,适合用人单位工作需要;
3.服从组织分配,遵守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4.名下无营业证照,不担任单位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5.无其他不符合报名的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51人;
专项岗主要是满足新区规划建设、城市发展运营管理等非营利性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同一人员可享受专项岗在岗及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每次协议期限不超过1年,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
三、待遇标准
专项岗位工资按雄安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目前最低工资标准2380元/月)。依法为在岗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
四、报名方式和要求
1.线上报名
报考人员需通过电脑端登录雄安公共招聘网,在平台完成操作。
2.报考人员按平台提示填写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完成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报名系统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确保信息真实、材料完整,隐瞒、虚报信息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需上传的材料(均需按要求提供清晰扫描件/照片)
线上上传清晰扫描件/照片,JPG格式蓝底或白底小二寸证件照,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确保信息准确无误,隐瞒或虚报信息者取消报考资格。
(一)身份证明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