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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2026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饶河县2026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招聘9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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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1/5 08:30-2026/11/6 16:00

为全面提高饶河县城乡火灾防控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根据国家应急部等十三部委《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应急〔2023〕85号)要求,经饶河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9人,限男性,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业务训练等工作,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管理,统筹负责人员调配与专业培养。具体招聘条件详见《饶河县2026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具有良好的品行,政治清白、心理健康;

4.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2008年10月28日(含)至1995年10月29日(含)期间出生;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职业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8.具有双鸭山市行政区域内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至本公告发布日之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身高不低于165CM,身体状况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的身体条件,适应集体生活、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五官端正,无纹身、无色弱、无口吃、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先天性心脏病、无精神疾病、无传染病、无皮肤病、无晕血、无晕水、无晕火等不适合灭火救援工作及高强度训练的身体疾病者,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驾驶员岗位需出具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在部队服役、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或非正常原因中途提前退出的;

3.曾被行政拘留或有吸毒史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有其它违法犯罪记录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5分:

1.中国共产党党员;

2.退役士兵;

3.具有1年以上消防工作经历(需提供大队级以上消防救援机构开具的在职经历和工作表现证明材料);

4.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人员。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考试、政治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招聘工作由饶河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aohe.gov.cn/)的“通知公告”栏发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1月5日—11月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报名地点:饶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后侧--零工驿站

3.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饶河县2026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登记表填写内容需机打,照片为彩色规格大小按登记表要求插入,手写和贴照片的不予受理);

(2)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

(3)学历证书。使用高中学历报考的,同时需出具毕业学校学历证明;使用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的,同时需出具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其他报名佐证材料。退役士兵需提供相关退役佐证材料,B2及以上驾驶证人员佐证材料;

(5)饶河县2026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诚信承诺书(附件3)(手写签名)。

(三)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考试纪律、违纪作弊等行为,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体能测评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参加体能测评,自行下载打印招聘公告附件中的《饶河县2026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4),由本人签字确认后,按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aohe.gov.cn/)的“通知公告”栏发布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

项目

标准

100米跑

≤15”20

1000米跑

≤4’25”

单杠引体向上(次/3分钟)

≥7次

负重折返(总计200米,40米折返)

≤50”

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要求,体能测评原则上只组织一次,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体能测评一律视为不合格。每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2次,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公共基础知识、消防法、黑龙江省消防条例,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及地点:以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aohe.gov.cn/)的“通知公告”栏发布的通知和准考证为准。

(3)参加笔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4)领取准考证:将在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aohe.gov.cn/)的“通知公告”栏发布领取准考证通知,审核通过人员须按通知要求,本人持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将在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aohe.gov.cn/)的“通知公告”栏发布。

(6)其他规定:笔试总成绩低于40分(不含)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结束后需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2.面试

(1)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人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2)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如达不到3:1的比例,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3)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aohe.gov.cn/)的“通知公告”栏发布通知。

(4)面试要求: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如考生未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或面试过程中未经现场考官许可中途离开的,视为自动放弃。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并列时以退役士兵、中共党员、全日制学历依次优先录用。考生总成绩在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aohe.gov.cn/)的“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六)政治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政治考察主要采取实地走访和函审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学习生活以及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是否有从事危害国家、社会安全活动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对象需按照消防员招录标准进行心理测试,测试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心理测试未通过视为不合格。

(3)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七)体检

政治考察合格人员按体检通知要求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复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政治考察和体检。

(八)公示

根据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政治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aohe.gov.cn/)的“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经查证核实存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聘用人员主动放弃或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饶河县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并报人社部门备案,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聘用人员需在指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限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与其岗位等级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高强度、高风险和24小时驻勤备战等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政策。按照《黑龙江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待遇保障(工资标准每月5300元,含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伙食费、)。培训期间无工资。

休假制度:试用期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试用期满后,按照管理规定可以进行轮休,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驻勤(住宿)、上2休1制度,享受婚假、护理假和年假,如遇国家重大安保战备、重大节日、特殊执勤任务不能轮休的适当予以补休。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需要随时关注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aohe.gov.cn/)的“通知公告”栏发布的公告和通知,凡每个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本次招聘工作人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三)新聘用人员参加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的入职培训,培训时间为30天。不适应工作、不服从工作安排、出现违规违纪的依据考核排名顺序递补录用(考试总成绩保留时间为1年,自本次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之日起算)。入职培训考核合格后按照成绩高低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岗位分配。


七、有关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等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本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饶河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饶河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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