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要求
1.专业要求:法学类相关专业(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等);
2.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硕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3.基本素质: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工作严谨细致,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公文撰写能力;
4.能力要求:熟练掌握《民法典》、《劳动合同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能够覆盖民事、劳动、商事合作与建设工程等多领域法律业务,具备各类商事协议、各类合同合规审查、校内规章制度法治论证、法律风险研判、纠纷调解处置能力;能够独立起草法律文书、各类公文材料等;
5.必备条件:持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6.优先条件: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者优先;有高校法务、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高等教育全部学段的学历和学位的在线验证报告;或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相关资格证书、荣誉及业绩证明等扫描件;
2.报名邮箱:hwrck@163.com
3.联系方式:人事处:0311—66607760刘老师、马老师
三、招聘流程
简历筛选→资格审核→专业能力测试→综合面试考察→体检→正式录用
四、其他说明
1.应聘人员须保证所提交全部报名材料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2.本次招聘工作全程公开、公平、公正,全程接受全校及社会各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