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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5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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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25起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2026年医院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选聘工作人员5名。现制定选聘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始建于1970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急救为一体的省属大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河北省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现有丛台院区和复兴院区2个运行院区,1个在建院区(复兴院区新建三甲项目)。医院总占地面积210亩,建筑面积10.65万平方米,编制床位1100张,规划床位2300张。医院设置77个临床、医技科室,29个党政管理机构和医疗辅助科室。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5名,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8月26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75年8月26日以后出生)。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范围

国内外相关院校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博士研究生。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官方网站(https://www.hbgdfy.com)、合作网站、选聘范围高校、科研院所或相关媒体、目标单位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到开设相关专业的高校或目标单位参加校园双选会、招聘会现场发布宣传招聘信息,或委托中介机构、猎头公司寻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电邮报名。

(1)登录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网站,网址:https://www.hbgdfy.com/zcyz/fsyy/bszp/index.shtml。

(2)下载填写《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3)发送邮件,将《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本人应聘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各学历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获奖证书、科研成果扫描件等)电子版打包发送至gdfyrencaiyinjin@126.com,电子邮件主题格式:姓名+专业+应聘岗位。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我医院派专人根据岗位设置的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由用人单位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由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组织专家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考核方式,主要考核专业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等方面,对其学习工作经历、专业业绩、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确定考核意见。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组织人事部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网站(https://www.hbgdfy.com)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0-3962025(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0-3962345(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办)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225(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组织人事部薛飞

联系电话:0310-396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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