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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民族师范学院2026年度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公告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2026年度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公告

招聘51人5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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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21 08:30-2026/9/28 17:00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结合我校人才工作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是河北省唯一一所民族类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河北省转型发展示范校、河北省教育评价改革试点校、河北省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校、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产教融合工程项目”校、“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应用型本科项目”校、国家民委与河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设有17个二级教学单位,现有39个本科招生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历史学、管理学、经济学九大学科门类。


二、选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及公正、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全面考核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岗位和数量

选聘博士研究生51名。具体选聘岗位、选聘人数、选聘条件等详见《河北民族师范学院2026年度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四、选聘对象和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45周岁(1980年9月19日至2008年9月18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选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选聘公告》,了解此次选聘工作具体要求和工作安排。

3.岗位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等进行设置。历次研究生专业目录调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调整、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按照调整前后的关系进行认定。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选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同意的,也可报考该选聘岗位;其他国内院校考生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名称应符合报考岗位专业(一级学科4位代码)范围要求。

学历证书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但专业代码不完全一致的,视为同一专业。

4.专业类别为外国语言文学、翻译的,要求为英语方向(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相关专业方向证明)。

5.凡涉及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起。

6.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6年9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在选聘范围。

8.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9.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程序和方法

选聘工作由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部门监督。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6年9月18日通过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chengde.gov.cn/)和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网站(https://www.hbun.edu.cn/)面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21日-28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河北民族师范学院行政楼三楼314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岗位信息表》中的一个岗位类别。

4.报名材料

(1)河北民族师范学院选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插入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2)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3)硕、博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阶段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证明》主要内容为:“XXX同学于XX年XX月考入XXXXXX学校XXXXX院XXXXXX专业学习,拟于2026年XX月毕业,特此证明。”(《证明》需加盖毕业院校或所在学院公章)。国(境)外院校的上述材料还需经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机构公章;

(4)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博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5)有专业方向岗位要求的须按照具体选聘岗位要求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专业方向证明,没有要求的不用提供;

(6)近期正面小二寸免冠照片纸质版2张(背面标注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7)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

(8)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仅指所列国内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选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需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1在校期间所学全部课程证明;2研究领域证明;3学科专业证明材料原件,并经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原件;

(9)报名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否则不予报考。

(三)现场资格审查

面试前,结合报名情况,由河北民族师范学院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领导小组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入面试。

资格审核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314-2370056,联系人:刚老师。

(四)面试考核

1.面试时考生凭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和具体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体操打分法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评委的评分相加之和除以其余评委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评委的评分之和÷其余评委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于面试当日在考点统一公布。为确保选聘质量,此次面试设最低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4.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心理素质等。

5.面试要求:报考同一岗位类别的考生一般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各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抽签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体检和考核

1.体检。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如出现并列,除岗位有特殊要求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1.退役军人;2.烈士子女或配偶;3.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者;4.具有工作经历或工作经历较长者,须出具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和相对应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为:从毕业证颁发时间后参加工作起到发布公告之日止(该期间内以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为准,精确到月);5.博士研究生阶段在校期间取得校级及以上荣誉和奖励累计分高者(根据档案中记载每个记1分,不分层次高低)。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由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组成专家组二次面试,按二次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决定(以下选聘程序如有需要递补的均按此顺序执行)。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2.考核。主要审核拟聘人员的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者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递补不超过3次。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chengde.gov.cn/)和学校网站(https://www.hbun.edu.cn/)进行拟聘用人员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社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或被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3次。

3.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聘用人员人才奖补待遇按《中共承德市委承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人才创新创业加快高质量发展步伐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有关资格条件进行认定申报。


六、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务必牢记报名、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面试、体检、考核等重要时间节点,凡未经允许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选聘活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二)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各选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202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在报名和资格审查阶段可提供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查询信息,在2026年12月31日前须取得与选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后再办理聘用手续。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认证报告取得时间截止2026年12月31日。未能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认证报告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有关要求

此次选聘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选聘政策,严禁违规操作和弄虚作假,公开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监督,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对于违反政策、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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