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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中心2026年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
邢台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中心2026年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5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22 09:00-2026/7/26 17:00
缴费时间
2026/7/27 -2026/7/27 12:00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公开的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数量、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

(一)招聘岗位数量

招聘岗位:实操考评员5名。

(二)岗位职责

1.考前准备与核查职责

场地与设备核查:提前到达考场,对考试场地、实操设备、工卡量具、安全防护用品及辅材等进行严格核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考试条件符合考核标准。

身份核验:严格核实考生身份信息(核对身份证、准考证等),防止替考,并告知考生安全注意事项及考试纪律。

2.考中监督与考评职责

全程监督:对考生的实际操作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并制止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违章操作行为,遇有紧急情况有权立即终止考试。

独立评分:严格按照实操考试程序、方法、评分标准进行独立考核评分,客观、公正地评判考生实际操作水平,杜绝“人情分”或“放水”行为。

考风考纪监督:监督考生按规定进行考试,对考试现场的违纪行为(如作弊、违规操作)及时予以制止,视情节轻重给予劝告、警告或终止考核,并如实记录、及时上报。

3.考后评分与资料归档职责

评分记录:现场规范填写实操考评记录、评分表,并签名确认,对评分结果负责。

成绩核对与上报:核对、整理、汇总考生实操成绩,按规定及时上报,确保成绩数据准确无误。

资料归档:配合考务人员整理考场资料,妥善保存考试过程的音视频记录及考评原始资料,确保考评过程可追溯。

4.应急与突发事件处置职责

应急处置:熟悉考场应急预案,对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情况(如设备故障、考生突发疾病等)进行及时、妥善的应急处置,并第一时间向考试机构报告。

5.纪律与保密职责

廉洁自律: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利用职务之便接受考生或相关方的馈赠,不参与可能影响考试公正性的活动。

保密义务: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泄露考题、评分标准及考试相关机密,保守考生隐私。

回避原则: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与考生存在亲属关系或利害关系时,主动申请回避,确保考评的公正性。

6.业务与协作职责

服从调度:服从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调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考评任务,不无故缺席或推诿。

业务提升: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考评标准及新技术,提升自身的考评专业水平,为考试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拥护党的领导,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具有较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事业;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专业不限;

4.年龄在18周岁-30周岁(1996年7月22日至2008年7月21日期间出生);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各类证书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6年7月22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高校在读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相关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6年7月21日通过网站(https://zhaokao.caidaocloud.com/rp-web/#/index/11717)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网站:(https://zhaokao.caidaocloud.com/rp-web/#/index/11717,进行报名。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6年7月22日9:00—7月26日17:00。

3.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27日12:00。考生报名缴费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4.报名缴费通过网上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5.网上报名、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审核通过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随即取消报名资格或不予录用。

6.笔试准考证打印:完成报名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7.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岗位。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等信息。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若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

(四)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个人资料,未按时提交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根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网站下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对应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有限期内的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出具的学历相关证明;

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五)面试

1.进入面试的考生请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打印《面试通知单》的具体时间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适用工作的综合能力、与报考岗位匹配性、应变与自我控制力和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面试为现场面试,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面试现场参加抽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从笔试人员中递补。

总成绩合成: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和是否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等信息。

(六)体检

根据报考岗位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

体检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因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人选缺额的,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员进行体检或取消岗位招聘。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标准,并缴纳“五险”(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大病保险)。

(九)其他事项

特别提醒:考生要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并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9-2025150

监督电话:0319-3609016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本公告由邢台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中心负责解释。

邢台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中心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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