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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13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18 -2026/7/27 17:00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单位2026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拟采取公开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是河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医院始建于1965年3月,前身是保定专区第三医院,历史上曾更名为河北105医院、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2019年12月,划归河北中医药大学。

医院是河北省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单位、中国胸痛中心、卒中中心、省高级创伤中心、爱婴医院、全国首批PCCM规范化建设达标认证单位;中国肺癌防治联盟-肺结节诊治分中心、定州市肺癌中心;河北省胃肠超声技术培训中心。

医院占地面积120亩,建筑面积74134.02平方米。近年来医院加快总体建设发展速度,一期的门诊医技楼投资1.7亿元,建筑面积35447.25平方米,现已投入使用;后期住院大楼、感染楼建设完成后医院总床位将达到800张,总建筑面积将突破12万平方米。

医院现编制床位650张,在职职工800多人,设临床科室38个,医技科室11个。医院学科发展齐全,特色专科突出,专业优势明显。肺病科为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建设项目,肿瘤科、肺病科、脾胃病科、内分泌病科、康复科、肛肠科、脑病科、外科为省级中医优势专科。急诊科、心血管病科、骨伤科、儿科为河北省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单位。神经病学、内科学(心血管病)为学校重点学科,中医内科学为培育学科。定州市内镜、病理、影像、心血管内科、超声、呼吸、肿瘤内科、口腔、骨科、泌尿外科10个专业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挂靠本院。

在京津冀一体化的框架下,医院深度对接京津冀名院名医,挂牌全国名中医梅建强传承工作室,河北省名中医裴林、陈志强、吕志杰传承工作室,是国家心血管中心高血压专病医联体成员,是中日友好医院呼吸专科、肛肠专科、颈椎病研究中心、泌尿专科等学科的医联体,并加入河北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资源集团、河北省产科危重症救治联盟、河北口腔专科联盟等医学联盟。医院高度重视医教研协同发展,是河北省浊毒证重点实验室临床研究基地、河北中医药大学本科生临床教学基地。医院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印度、以色列等医学专家到院交流学习。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6年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拟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3名,其中:

1.学科带头人8名,含胸腔镜外科、腹腔镜外科、神经外科、肝胆外科、泌尿外科、皮肤科、康复科、肾病科各1人,要求: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熟悉并掌握本学科国内前沿技术,专业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能够引领本专业学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2.博士研究生5名,要求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专博,方向为:肿瘤科、肺病科、脾胃病科、内分泌病科、康复科、肛肠科、脑病科、泌尿外科、普通外科、骨伤科,2026年12月31日前需取得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证、规培证,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范围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且获得博士学位。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hbsdqrmyy.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8日至2026年7月27日17:00。

2.电子邮箱报名:

报名者可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按照下列顺序和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defsyy@hebcm.edu.cn,邮件主题:“XXX(姓名)报名材料”。

①报名表(附件2)Excel电子版;

②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③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PDF扫描件,2026年毕业生若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需在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扫描件;

④有工作经历者,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PDF扫描件。

⑤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规培合格证书PDF扫描件。

3.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试考核

由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面试、相关专业知识答辩等方式对其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由测评考核组综合评定是否予以录取。

(四)考察、体检、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如考生在妊娠期,放射性检查和部分妇科相关体检项目可根据个人申请待生产后补检。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报考残疾人能够胜任职位的残疾人,笔试成绩较高者(以下招聘程序如有需要递补的均按此顺序执行)。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2-2355281(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2-2355298(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监察审计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225(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人事处李锦

联系电话:0312-2355281;手机:15830218288

传真:0312-2355284;电子邮箱:defsyy@hebcm.edu.cn

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

2026年7月17日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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