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医疗峰峰总医院医疗健康集团2026年招聘启事-河北-邯郸市-医疗-事业单位-2026-行政事业编-华北医疗峰峰总医院医疗健康集团

华北医疗峰峰总医院医疗健康集团2026年招聘启事
华北医疗峰峰总医院医疗健康集团2026年招聘启事
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91人

报名时间
2026/7/9 12:00-2026/7/15 12:00

招聘启事展望未来DEVELOP


为深入开展“十万学子进邯郸”行动,进一步落实《邯郸市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工作方案》精神,推进华北医疗健康集团峰峰总医院紧密型城市医疗健康集团(以下简称“集团”)成员单位人员统一招聘工作,现面向社会为我集团公开选聘医学类人才91名(其中华北医疗健康集团峰峰总医院48名,邯郸市第四医院43名)。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计划引进医学类人才91名,按要求发布公告,具体岗位、专业需求详见《峰峰总医院2026年高校毕业生需求统计表》(附件1),《邯郸市第四医院2026年高校毕业生需求统计表》(附件2)。


三、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资格复审环节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3.年龄要求:

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凡涉及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至开始报名的首日(含当日)。岗位要求中共党员身份的,须在开始报名的首日(含当日)前履行完入党程序;

5.岗位要求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护士执业证等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待取得后再办理聘用手续。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能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6.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3.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三)不得应聘人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7月9日12:00至7月15日12:00

(二)报名与审核

1.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须准备资格审核材料:以下证件材料按照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以附件形式上传,文件名称设置为:审核材料+姓名+专业+电话。

内容要包括:

①承诺书(附件3)

②身份证正反面。

③博士、硕士、本科各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④博士、硕士、本科各阶段有效期内的电子学历证书注册备案表,(2026年毕业的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他阶段也提供电子学历证书注册备案表)。

⑤医师资格证书(仅限医师岗位专业)。

⑥医师执业证书(仅限医师岗位专业)。

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仅限医师岗位专业,2026年规培的提供在培证明、规培成绩截图)。

2.报名邮箱

应聘华北医疗健康集团峰峰总医院的人员须将上述材料发送至邮箱:hd2119101@126.com。邮件主题设置为:峰峰总医院+姓名+专业+电话。

应聘邯郸市第四医院的人员须将上述材料发送至邮箱:syrsk@163.com。邮件主题设置为:邯郸市第四医院+姓名+专业+电话。

3.应聘要求。

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应聘者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

4.资格审核

审核时间及地点:资格审查截止日期7月15日12:00,具体结果以邮件回复为准。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下一步环节,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三)体检和三方协议

根据测评情况,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可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签订三方协议。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招聘资格。


五、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所列情形。


六、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测评、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要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入职后需承诺服务期,违约需承担相关责任。

(四)本次选聘工作中在测评、体检等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应聘者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所设岗位没有递补候选人的,医院将结合岗位需求和应聘者专业匹配度情况,从应聘其他岗位未录用且服从岗位调剂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底依次进行递补。

(五)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已经聘用后查实的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请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测评、体检。

(七)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华北医疗峰峰总医院医疗健康集团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华北医疗健康集团峰峰总医院人事科电话:

0310-5285212

邯郸市第四医院人事科电话:

0310-5187817

附件一:峰峰总医院2026年高校毕业生需求统计表.xlsx

附件二:邯郸市第四医院2026年高校毕业生需求统计表.xlsx

附件3:承诺书docx.docx

华北医疗峰峰总医院医疗健康集团

2026年7月9日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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