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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3人

报名时间
2026/7/8 -2026/7/16 17:00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经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48年,隶属于河北省妇女联合会,是全国六所公办全日制女性教育高等院校之一,是全国“三八”红旗集体、河北省重点建设的女性教育示范校、河北省学前教育职教集团牵头单位、河北省家政职教集团牵头单位、河北省学校劳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学院主校区位于石家庄市南二环汇新路,辛集校区正在建设过程中。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18-38周岁(1987年7月9日至2008年7月8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5年7月9日以后出生)。

3.2026届毕业生需在2026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6年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拟单位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3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安排部分招聘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人员。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6年7月(含7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hebnzxy.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通过学院组织人事部电子邮箱(nydwzpbm@126.com)接收报名。

2.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6日17:00。

3.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请报名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报名人员须提供与报考岗位招聘条件相关的报名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高等教育各阶段所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4)《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3);

(5)与报名表一致的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

(6)《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

此外,004岗需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扫描件/中级以上职称证扫描件、3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历证明。

以上材料需保存在同一个文件夹中提交,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

4.资格审查

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依据单位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凡本人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结果由用人单位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

5.开考比例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至满足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不低于3:1的比例为止。如果岗位报名人数少于3人,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6.准考证发放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笔试前一天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通知。时间、地点详见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

2.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笔试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师德师风、高等职业教育相关政策以及适应岗位的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胜任应聘岗位的政治素养、人文素养及适应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笔试结果在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依据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方式。由相关专家组成考核组,对其理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水平进行结构化面试,对其实践教学能力进行试讲考核。结构化面试和试讲考核均实行百分制,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测评考核成绩,并择优录取。面试计算成绩时,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30%+试讲考核成绩×7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驻地张贴和在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hebnzxy.com)公布。

3.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报考残疾人能够胜任职位的残疾人,笔试成绩较高者(以下招聘程序如有需要递补的均按此顺序执行)。体检工作由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档案进行审核,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hebnzxy.com),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hebnzxy.com)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9635007、89630696(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1-87902853(河北省妇女联合会机关纪委)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政策咨询、举报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本公告由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7月8日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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