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选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2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1/12 09:00-2026/1/26 17:00
高新创投(石家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开选聘2名投资总监公告
为落实“城投”向“产投”转型战略,石家庄市高新区成立高新创投(石家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公司”),由区财政局直接出资,是高新区区属全资国有企业。
根据基金管理公司发展需求,为能从“对基金投资”跨越到“对项目投资”,实现“募投管退”全流程专业化管理并尽快达到市场化运作,公司亟需招引专业性投资人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投资总监2名,以打造素质高、能力强的精英团队,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涉及投资总监1个岗位共2人。
三、任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秉公尽责、严守法纪,思想政治素养好,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附件《招聘简章》中岗位任职要求。
5.工作实绩特别突出者,学历及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6.中共党员优先。
(二)不予录用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7.曾因个人原因,导致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