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企改革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经营管理团队,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芦台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经理兼总经济师。现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面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名额)和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芦台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经理兼总经济师1名。通过“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http://lutai.tangshan.gov.cn/”发布招聘信息。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将主要通过“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三、招聘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芦台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章程,常务副经理兼总经济师岗位职责如下:
1.协助公司经理做好全面工作。参与制定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及重大决策方案,参与审议投融资规划、重大项目立项等重点工作,跟进各业务板块、职能部门的核心工作进展,能够高效对接银行金融机构及政府各单位,推动业务顺利开展,确保公司经营目标达成。
2.负责公司融资战略的制定与实施,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完成融资方案设计、尽职调查及资金落地;监控融资成本,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全面统筹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成本控制、资金运营及税务筹划;建立并完善财务内控体系,确保财务合规性及资金安全。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廉洁从业。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对于业绩突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优秀人选,年龄要求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4.报名人员学历底限需经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专业要求。
5.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备较强的战略规划、组织协调、决策判断和市场开拓能力,具有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适应市场竞争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具有分管领域经营管理工作经验,其中担任过大型企业或政府机关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2年以上;或在分管领域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和业绩人员择优。
6.具备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熟悉相关行业的政策法规、市场动态和业务流程,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资源优势。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3.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4.因个人所负数额的债务,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担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情形。
四、招聘方式
符合招聘条件且具有报考意愿的人员,自行登陆“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http://lutai.tangshan.gov.cn/”下载报名表,准确、规范、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五、报名办法
(一)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自2025年10月22日起至2025年10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芦台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新华路32号)
3.现场报名。报考者在“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http://lutai.tangshan.gov.cn)网站下载《芦台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开招聘高管人员报名表》,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报名需要提交《报名表》(打印版,贴照片)、与报名表同底小2寸照片2张。并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主页、本人页)。
(2)任职证明等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3)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芦台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根据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初审,芦台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通知进入面试环节,对未通过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应聘者按照基本信息、岗位认知、工作纲领和思路等方面准备竞聘演讲材料。
1.面试时间:2025年10月31日上午。
2.面试地点:芦台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会议室。
3.应聘者须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按时参加面试,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察。
按照本公告和《公开招聘高管人员报名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根据考察结果最终确定拟录用人员。
(三)公示。
对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在“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可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期内薪酬参照公司经理级职务标准执行,试用期按此标准的80%计发。如遇国资监管部门或上级统一调整薪酬政策,则按调整后的新标准执行。
(特别提示:凡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环节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其资格;问题严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招聘咨询电话:022-69386076(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请应聘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