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1人4个岗位
为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和基层治理需要,根据省委社会工作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市委社会工作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路北区拟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从事社区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内容,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咨询效率)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面向全市公开招聘。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21人。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唐山市路北区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体条件
1.户籍要求。具有唐山市户籍(配偶为唐山市户籍的已婚报名人员,视为具有唐山市户籍)。
2.学历要求。报考的考生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在国外(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外(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3.年龄要求。年龄要求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10月9日至2007年10月8日期间出生。
截至报名首日(2025年10月9日),在路北区区委区政府所属机关事业单位或镇街工作满一年且现仍在职的劳务派遣、未纳入员额制社区工作者参加本次招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10月9日至2007年10月8日期间出生。
4.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含户口本)、结婚证、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5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