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0人3个岗位
为加强定州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城市社区基层治理服务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招聘社区工作者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以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为标准,采取公开招聘方式,通过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设置
招聘社区工作者20名,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内容详见《定州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服务意识,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2.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掌握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等相关知识。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4.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统一调配。
5.具有定州市户籍,户籍以报名首日(2025年9月2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7年9月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9月3日及以后出生)。
7.2025年9月2日及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学信网查询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在读学生。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军籍或公职的;被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受到行政拘留及以上行政处罚或有关机关正在立案调查的。
3.参加邪教组织、组织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封建迷信活动的人员。
4.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人员。
5.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证件等恶意获取报考资格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社区工作者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计划与岗位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为1:2,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
当社区工作者A岗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时,核减A岗名额,并相应增加B岗与C岗名额。若核减数为偶数,则B、C两岗平均分配增加名额;若核减数为奇数,则在平均分配后,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增加1个名额。
(一)公告发布
2025年8月30日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dzs.gov.cn)、定州市社区工作者招聘网(http://110.249.194.200:81)发布招聘公告。
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定州市社区工作者招聘网,本次招聘的各环节通知均以公告形式在此网站发布。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5年9月2日至9月8日,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2025年9月8日17:00。
缴费截止:2025年9月9日17:00。
报名最后2日可能出现网络拥堵,建议报考人员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错峰报名。
3.报名网址。
定州市社区工作者招聘网(http://110.249.194.200:81)。
4.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报考人员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具体条件,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书》,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信息填写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规范填写和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清晰证件照电子版),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报考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进行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人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后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信息,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缴费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支付,报名费100元。缴费完成后请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缴费是否成功。
(6)报考人员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应聘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应聘人员。退费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退费具体办法: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应聘人员将本人身份证和原扶贫手册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户主和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应聘人员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户主和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在考试报名结束前连同本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相关证明材料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dzszpb2589823@163.com。经审核符合减免条件的,报名费将于报名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三)笔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请于9月10日上午9:00之后登录定州市社区工作者招聘网(http://110.249.194.200:81)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为2025年9月13日上午9:00—11:00。
3.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和社区工作基础知识等,合并为一张试卷,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及《笔试准考证》入场。
4.笔试成绩查询。
9月15日,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可在定州市社区工作者招聘网(http://110.249.194.200:81)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由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9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资格复审地点详见资格复审公告。
资格复审时,本人须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户口簿、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已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还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社区工作者A岗的,还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信(附件2)。
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如伪造证件、填报不实信息等)取消面试资格,对弄虚造假行为要追究责任。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
在同一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即取消资格。
(五)面试
1.面试时间:2025年9月22日,具体地点及《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详见定州市社区工作者招聘网(http://110.249.194.200:81)公告。
2.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重点测试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考生现场抽签确定顺序,考生现场只报自己的面试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面试考点实行封闭管理。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及《面试通知单》入场,违反规定者取消资格。
4.面试成绩于当天在考点外张贴公布。
5.总成绩合成。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总成绩在定州市社区工作者招聘网(http://110.249.194.200:81)公布。
(六)体检
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对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参加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笔试成绩高者,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和地点在定州市社区工作者招聘网(http://110.249.194.200:81)公布。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体检不合格者产生的空缺,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由市招聘办负责实施。对体检合格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所产生的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原则同体检确定人选环节,对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
(八)公示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情况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dzs.gov.cn)、定州市社区工作者招聘网(http://110.249.194.200:81)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2.公示期间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及管理
社区工作者实行聘用制,不列编制。社区工作者任职期间须全职在社区工作,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社区党组织,按照《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由各街道对社区工作者进行统一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相关待遇
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根据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实施〈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工作方案》确定的标准和办法执行。按照企业职工身份标准核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落实职业津贴。
五、其他相关事宜
(一)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市纪委监委举报监督电话:0312-2313140。
2.对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附件3)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3.市纪委监委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其他事宜
1.考生务必密切关注定州市社区工作者招聘网(http://110.249.194.200:81)公告,按通知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应责任。
3.公示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4.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政策咨询电话。
市委社会工作部电话:0312—2312894
市人社局电话:0312—2589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