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
因工作需求,现需招聘玉田县人民法院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一)岗位、人员数量
招聘玉田县人民法院劳务派遣工作人员2人,A岗B岗各一人。
(二)招录条件
(1)岗位A招录条件
1.学历要求:具有普通类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要求: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4年8月25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3.户籍要求:玉田县户籍,户籍以报名首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4.其他要求: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疾病;
(3)具有法院工作经验;
(4)取得B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
(2)岗位B招录条件
1.学历要求:具有普通类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要求: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4年8月25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3.户籍要求:玉田县户籍,户籍以报名首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4.其他要求: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疾病;
(3)具有法院工作经验。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报名时间:
2025年8月25日至8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
玉田县通宇劳务输出有限公司(地址:玉田县昌盛小区90#)
报名办法: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片3张,报名地点现场进行报名。
三、能力测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内容、方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政审、公示、录用
(一)体检
体检由玉田县通宇劳务输出有限公司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政审程序。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政审
需提供本人所在户籍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一份。政审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玉田县通宇劳务输出有限公司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招聘人员出现空缺的,下一名进入递补。
(四)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与玉田县通宇劳务输出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县劳动部门备案,合同期限为2年,其中前2个月为试用期。
五、管理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属劳务派遣用工性质,由玉田县通宇劳务输出有限公司派遣到玉田县人民法院进行工作,月工资及待遇按照玉田县人民法院现有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玉田县通宇劳务输出有限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一)招聘的人员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二)招聘的人员故意隐瞒禁止录用情形或者提供虚假资格审查资料的;
(三)招聘的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四)招聘的人员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要求或者管理规章制度的;
(五)招聘的人员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害或不良影响的;
(六)招聘的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招聘的人员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八)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他情形。
六、相关事宜
(一)本公告由玉田县通宇劳务输出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二)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能力测试及面试、体检、政审、录用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电话:0315-616922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