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128名农村党务(村务)工作者的公告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128名农村党务(村务)工作者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28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08/09 08:30-2025/08/11 17:30

 为贯彻落实市“村级班子大学生更新计划”,建强农村“两委”班子,从根本上优化农村干部队伍结构,健全农村干部队伍选育管用机制,激发农村干部队伍活力,现面向经开区公开选聘农村党务(村务)工作者共计128名。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公开选聘128名农村党务(村务)工作者(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正派;
  2.遵纪守法,志愿在农村基层工作,具有较强吃苦精神;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7年8月9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9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5.凡涉及到年龄、学历、学位、户籍、服务期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6.身心健康,具备履职所需身体条件;
  7.报考农村党务(村务)工作者岗位,须具有所在村户籍或原籍为该村,其中已婚女性可报考本人或配偶户籍、原籍所在村岗位;户籍或原籍不在村,本人或父母、配偶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到村任职的,也可参加选聘。
  在抗洪抢险等重大急难险重考验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有重大突出贡献的,由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公开选聘农村党务(村务)工作者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公开选聘领导小组)综合研判,确定年龄、学历等条件限制。
  (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受过刑事处罚(含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的;
  7.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参加过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封建迷信活动的;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其他不得报名情形。
  三、选聘程序、方法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推荐考察的方式进行,除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外,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按照个人申请、村党组织推荐、乡镇党委审核、区级资格联审、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确定选聘对象。
  (一)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
  2025年8月6日至8月8日,在经开区门户网站(http://www.hdkfq.gov.cn)发布公开选聘公告。
  (二)个人申请
  符合选聘条件人员于2025年8月9日至8月11日8:30-17:30到报考村现场报名并提供相关材料(材料逾期提供的视为放弃报名)。
  需提供《经开区2025年度公开选聘农村党务(村务)工作者资格复审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有效期内)和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二代有效身份证,其中已婚女性报考配偶户籍、原籍所在村岗位的,还需携带结婚证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页及配偶户主户口页;户籍或原籍不在村,本人或父母、配偶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还需携带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执行任职回避制度,村“两委”成员的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报名。
  (三)村党组织推荐
  村党组织根据报名情况,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确定一名适宜人选,向乡镇党委推荐。同一岗位多人报名时,按照以下条件确定拟选聘人员:中共党员、退役军人、能适应高强度工作、在本村居住的、有工作经验的、学历较高的。
  (四)乡镇党委审核
  由乡镇党委负责收集汇总各个岗位报名情况,审核报名人员信息,经乡镇党委会研究后,根据岗位、按照一村一名人员上报区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资格联审
  推荐审核后,区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征求区纪检监察工委、法院、检察院、政法统战办公室、公安分局、交巡警一大队等职能部门意见,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政治面貌、是否违法违纪等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联审不合格的,责成村党组织、乡镇党委按程序上报其他人选。
  (六)考察
  由乡镇党委组成考察组,全面了解拟选聘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群众基础等方面情况。超过35岁的优秀人选由区公开选聘领导小组联合相关乡镇党委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责成村党组织、乡镇党委按程序上报其他人选。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区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时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体检不合格的,责成村党组织、乡镇党委按程序上报其他人选。
  (八)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报名村发布公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选聘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聘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聘;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聘,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聘。
  (九)聘用
  对拟聘人员,由乡镇党委集体研究,明确具体岗位,政治面貌是中共正式党员、中共预备党员的,担任农村党务工作者;政治面貌是其他的,担任农村村务工作者。乡镇党委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其到村工作,在村党群服务中心办公,明确“宣传落实政策、促进经济发展、联系服务群众、推广科技文化、参与村务管理、加强基层组织”等6项职责,由所在乡镇负责人员日常管理工作。
  聘用期限为1年,执行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由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四、待遇及管理
  (一)岗位补贴
  对聘用人员按照全日制大专2200元/月(含个人缴纳保险)、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每月2500元/月(含个人缴纳保险)发放岗位补贴,由各乡镇统一在区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照单位和个人规定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由区财政保障。
  (二)政治待遇
  培养后条件成熟的,非中共党员的优先发展为中共党员,中共党员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后备人选予以重点培养。在“两委”换届时,鼓励农村党务(村务)工作者通过正常程序进入村“两委”班子或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村“两委”成员的,按照村“两委”成员待遇标准执行,不再发放党务(村务)工作者岗位补贴。
  担任村党支部书记符合条件的,可参加省市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选聘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考试。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优先推荐为县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
  (三)合同事宜
  1.聘期内没有当选村“两委”干部的,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不再续签;
  2.出现违规违纪违法,造成不良影响的,立即终止聘用关系;
  3.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4.工作不称职或不合格,由所在乡镇会同区组织人事局综合研判,认为不适合现任岗位的,聘用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5.其他不适宜继续任职的情况,立即终止聘用关系。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诚信申请,不得瞒报或谎报本人信息。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个人申请、村党组织推荐、乡镇党委审核、资格联审、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选聘通知在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和邯郸经开公众号公布公示,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因未关注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和邯郸经开公众号的选聘信息而未参加选聘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请考生申请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并保持畅通,能够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有变更,须及时告知。因提供错误联系电话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本方案由公开选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0-8066986(区组织人事局)
                    0310-8190393  13931060573(尚璧镇)
                    0310-6998287  18031000339(南沿村镇)
                    0310-8300833  15830747623(姚寨乡)
                    0310-6979172  15630302950(小西堡乡)
  监督电话:0310-8060065(区纪检监察工委)
                    0310-8066972(区组织人事局)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工作日)
                    下午2:30--5:30(工作日)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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