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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2026年副总经理社会招聘公告

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2026年副总经理社会招聘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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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17前

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江财产保险)成立于2011年11月18日,总部设在武汉,是湖北省首家全国性法人财产保险公司,为湖北省委、省政府管理的国有金融企业,注册资本金27.97亿元人民币。长江财产保险已在湖北区域实现机构全覆盖,并在省外设立多家分公司,业务范围涉及全国主要行政区域。长江财产保险经营范围为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保险业务,形成涵盖12个大类、200多个主险、2000多个附加险的产品体系。


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成立于2019年10月,始终坚持以“立足股东、循序渐进、优势发展”为原则,推动实施“差异化竞争、盈利式发展”战略,坚定不移地推进公司升级转型。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序号

部门

岗位名称

岗位人数

1

总经理室

副总经理

1人


二、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和不良记录;

(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历;

(三)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知识背景、工作技能和工作经验;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具备较强抗压能力;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五)无违法犯罪记录;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不存在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情况;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六)符合公司履职回避制度要求和监管部门有关规定。


三、岗位职责及具体要求

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核、能力素质测评、考察或背景调查、体检、确定拟录用人选、公示及办理入职等程序进行。通过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智联招聘、国聘网等方式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劳动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为三年,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公司将为聘用人员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同时提供丰富的培训和实践锻炼机会,为人才搭建广阔的工作展现平台和职业发展机遇。


六、应聘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应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准确、完整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将附照片的应聘人员登记表电子版(word格式)以及个人签名后的扫描件(PDF格式)及其他应聘材料一并发送至limengwei@cjbx.com.cn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

(二)报名截止时间及应聘材料

1.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9月17日前。

2.其他应聘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2)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及扫描件;

(3)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工作业绩(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及扫描件;

(4)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及相同JPG格式电子版照片。

(三)注意事项

1.请应聘者准确、完整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和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应聘材料;

2.应聘者对应聘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时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3.公司对应聘者信息将予以保密。报名资料概不退还。请确保个人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填写准确,请保持通信畅通,以便接收相关信息;

4.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最终未纳入拟录用人选的应聘人员,恕不另行通知。

5.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七、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联系人:石家庄中心支公司综合部李先生

联系电话:0311-8963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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