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城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
临翔城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临翔供排水公司")始建于1965年,现为临沧市临翔区恒祥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设二级子公司,主要承担临翔区自来水生产供应与污水处理一体化运营。经集团党委研究,结合公司实际用工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名,公告如下:
01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02招聘岗位事宜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污水处理厂水质化验岗劳务派遣人员1名,岗位职责:(1)承担污水处理厂进水、出水及各工艺单元过程水样的水质检测分析工作,出具准确可靠的检测数据;(2)依托检测结果监督工艺运行成效,为生产工艺参数调整提供数据支撑;(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实际操作考核方式,实操成绩占总成绩100%。拟聘人选依据实操成绩、体检结果、政治审查情况等综合确定。实操侧重实际业务能力,重点考查水质检测实操技能、实验规范操作、化验质量控制、基础理论知识、实验室安全管理等岗位适配能力。
(四)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化验工作人员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环境工程、化学/应用化学、生物工程等相关专业,持有水质检测类相关证书者优先。
3.具有良好的品行,服从公司岗位调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7.其他不宜报考的人员。
(六)薪酬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薪酬按照现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26〕9号)标准计发。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结合员工试用期履职表现进行考核,并按照公司劳务派遣用工相关标准核发薪酬、购买五险一金。
03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30日18:00止(共5个工作日),受理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报考者下载《报名登记表》(附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后连同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职业资格或重要奖励等)、能证明工作经验或任职经历的相关材料(如社保缴纳证明或原单位工作证明等)复印件等一同装订送至报名现场。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83-3064577、13678751153。
2.报名地点:临沧市临翔区恒祥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临沧城市森林公园精品建筑1号楼)。
(二)资格审查
1.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根据报名人员登记表及提交的材料进行梳理筛选,以实际符合岗位要求的报名人数进入实操环节。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
3.在招聘过程的任意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根据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考试
1.本次考试采取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
2.实操:开考比例为1:3(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查考生数的比例),岗位开考比例达不到要求时,报请集团公司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或取消招聘岗位。招聘相关事宜通过“临沧就业通”微信小程序、“临沧市就业工作站”、“临翔宏华人力”等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公告。
3.实操的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四)体检
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行政事业单位录用体检办法》执行。体检由临翔供排水公司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或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按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征求意见
向政法委、公安局(或派出所)、法院、司法局等,征求其本人是否存在涉黑涉恶、违反治安管理等有关情况。
(六)报区恒祥集团党委审批
公司党总支根据成绩、征求意见等情况综合分析,等额提出聘用人选,报区恒祥集团党委审批。
04研究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分别“临沧市就业工作站”、“临翔宏华人力”等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满,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05任职
公司党总支对聘用人员进行廉洁自律提醒谈话。完成聘用人员任前程序后,按照有关规定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06办理入职
本次为劳务派遣用工,录用人员与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公司对录用人员在试用期所表现出的能力、潜力、素质等方面进行岗位匹配性评估,不符合聘用条件者,按相关程序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07其他
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不具备竞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竞聘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法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08附件
附件1:临翔城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厂水质化验岗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临翔城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厂水质化验岗岗位表.docx
